1.是透過破解金鑰嗎?
2.是抓到陳志逼他轉帳嗎?
3.xxx
比特幣是詐騙的核心洗錢工具,但美國司法部未透露具體技術細節,僅稱這些資產“已由政府接管並保管”。沒收不是通過“黑客攻擊”,而是法律程序與技術追蹤的結合。根據公開信息和鏈上分析:
來源追蹤:比特幣主要來自詐騙所得和集團的加密貨幣挖礦業務(如老撾礦場)。鏈上數據顯示,這些比特幣曾存儲在陳誌控製的非托管錢包(私鑰由其本人掌握),地址可追溯至詐騙資金路徑。部分比特幣可能源於2020年從中國-伊朗礦企LuBian竊取的127,426枚BTC(當時價值35億美元)。
沒收技術:美國執法機構(如FBI虛擬資產部門)使用區塊鏈分析工具(如Chainalysis或Elliptic)追蹤資金流。通過民事沒收程序(無需逮捕陳誌),法院授權凍結並轉移資產。比特幣雖“去中心化”,但交易記錄公開,一旦地址與犯罪關聯,私鑰持有者若無法證明合法來源,即可被法院判定為非法資產。
意義:此案證明比特幣並非“絕對安全”,執法可通過鏈上追蹤和法律程序實現沒收,此事件凸顯加密貨幣的雙刃劍:便利洗錢,但也易於追蹤。比特幣並非存放在中心化交易所,而是陳誌的自控冷錢包,這挑戰了“持有私鑰即絕對安全”的神話。
150億元比特幣如何被美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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