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小弟今年45歲跟前妻育有二子(19和15),後又娶一外籍妻育有一子(7)外籍妻蠻乖顧家,但心中總懸著以後遺產要如何分配怕家人為遺產爭吵,又如何不讓國稅局課重稅?麻煩各位大大幫小弟想想辦法謝謝!財產兩棟房子連現金差不多6千萬,長子有輕微智障。
我有位朋友~~~她老爸 每年固定 給他們三個小孩30萬 現金 !!直接存入戶頭 但是 本子在父母手上 !!!!她說 贈與 每年有固定額度 所以 她爸 就 固定每年這樣 慢慢給 不扣到稅以上 我是沒有求證拉 不過 她家 真的是滿有錢的 !!!如果是遺產稅好像有說 要降成0% 不知道相關新聞 可以查查~~~~
房屋土地是用公告現值計算,和市值差很多,如果六千萬是公告現值,確實需要規劃。依法繼承人包括外籍妻,與前妻的兩子,和與外籍妻的三子共四人。如果外籍妻提出生存配偶差異請求權,可以節省很多,只是男方家長如果還在的話,通常都有抗爭~擔心遺孀捲款改嫁(雖然這本來就是她的權利)。預立遺囑很重要,記得合乎法律規範,也別讓某一繼承人繼承的部分少於特留分。
6千萬~以你的家庭狀況應該扣不到很多稅,應該擔心的是...1.你若是家庭主要收入來源,遞延薪資你準備好了嬤?這是保險範疇。2.資產的配置還是小問題,長子有自行謀生的能力嬤?若無~你信託做好了嬤?3.房子要留給誰?還是變成現金去轉投資划算呢?還是可以變成商店,給小孩謀生能力?擔心小孩為了遺產爭吵,直接留下負債給他們好了(良性負債),讓負債標的物變成可謀生工具,那麼~就像童話故事的爸爸留了一塊地給小孩,跟他說只要努力挖,裡面有黃金萬兩是一樣的道理。留一些錢捐給創世基金會吧(這會不會有廣告嫌疑,若有刪了吧)!!給家人積一些陰德也是資產配置重要一環。
jackel22 wrote:6,000 萬除以222 萬=27年左右..是你所謂的沒幾年嗎樓主已經45歲45+27=72歲...如果不懂沒關係,不過不要誤導別人.... 抱歉,,,,我誤導大家了6000萬除以222萬再分成三份=9年左右45+9=54歲...我想你應該不會希望樓主那麼早離開吧...如果在加入老婆的份,,那真的沒幾年如果不會算數沒關係,,,拿計算機算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