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請問被哄上床後就被狠甩, 可以告對方性侵或詐欺嗎? (2/28更新)

快樂普通人 wrote:
事件女主角是我的熟識...(恕刪)


不行
因為這不是法律問題
而是個人的判斷能力問題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不行,但如果對方是知名人士,可以藉由媒體讓他有與論壓力。

快樂普通人 wrote:
事件女主角是我的熟識...(恕刪)


合意相幹,要告什麼呢?

請找下一個吧。
生於世紀末,存於世紀初....
兩情相悅都有爽到要告啥??沒被騙錢偷笑了。感情不就這樣子, 沒感覺就掰掰看開點吧~~

快樂普通人 wrote:
事件女主角是我的熟識...(恕刪)


2個半斤八兩,自己願意上床的,現在要來告性侵,太恐佈了。

快樂普通人 wrote:
事件女主角是我的熟識...(恕刪)


無解!
帥+有才華的男生真的很難讓女生抗拒,碰到不專情的也只能摸摸鼻子了。

還好應該沒有連財務都損失吧。

kenmp668 wrote:
  我的 一個二十五歲的女網友最近被一個男人甩了。 這個女人告訴我,他們還沒有結婚就同居了,換句話就是跟男人上床了,我告訴她,女人一旦在婚前跟男人上床必然被甩,她也承認。 她說,沒有上床以前對她很好,自打上了床以後他變了,不再溫柔,也不再對她唯命是從,一點也不給她面子了,好多次在別人面前令她難堪。 我告訴她,你有把柄在人家手裡,你要是對他不好,他可以把你跟他上床的事公開出去,女人怕醜的事,男人可覺得是榮耀。

妳可以問問週遭有多少結婚的是先上床過才結婚的
至少在我周圍還沒聽過是結婚後才上床的
包括我自己

上床了就想把女生甩掉的那種關係連砲友都不如

快樂普通人 wrote:
事件女主角是我的熟識...(恕刪)


可以去告阿,這是她的權利,檢察官依法還是得受理,但是最後應該不會起訴

除非當時男生是連哄帶騙,否則不會告成功,最後只能以道德譴責這個男生

所以重點是,可以告,這是法律賦予的,但切記不要捏造,否則很容易吃上誣告。
最厭惡用性侵手段誣告人的女人 這年頭 女權高漲 但法官還是留在過去傳統社會的思考 若有女人告性侵 反正本來就不是處女了 多那一次 也不會覺得丟臉 現代社會 很多女的 也不覺得告性侵有啥丟臉的 但卻可把男人捉去關 令人厭惡的行為 真要修改法律 若被查出誣告性侵的女性 其刑期應該要跟男人被告性侵的刑度是一樣的 令人厭惡的女性

roward wrote:
妳可以問問週遭有多少...(恕刪)


酒逢炮友千杯少,鳥不投雞半句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