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安星人 wrote:
直銷領得不是中間的抽...(恕刪)
1.月薪可不是我解讀的,我的冷笑話"月薪"可是說明到勞委會或勞保局要勞工保障時,會因為不是"法律所認定的勞工"所以會被打回票的!,也因為不是"法律所認定的勞工"所以,你真的要岔開話題談"勞保";"勞退基金"?而且,請不要忘記,"多層次傳銷"從業人員好像沒有要求專職,因為,一般與公司都會簽正式的銷售約,根本就是當成資方看待,而非勞工。
2."多層次傳銷" 若要判斷傭金是否合法參考如下:
資料來源:直銷協會
"一、參加人之收入來源是否主要來自介紹他人所抽取佣金,而 不是來自銷售商品的利潤以及與其下線參加
人間的業績獎金差額。"
補充說明一下
資料來源:直銷協會
"報酬來源不同: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報酬,主要是來自推銷商品中可能得到的合理利潤及獎金,少部分來自建立、輔導與管理傳銷組織所獲得的獎金等報酬;「老鼠會」的收入只靠不斷介紹下線來繳交「權利金」,做為上線的酬勞,所以上線是因為介紹下線加入而獲得報酬。"
3.沒什麼資訊可以隱瞞的,您不也了解到原來統計數據為平均每年"傭金"才三萬多!但是,真實的分配,才是問題,如果我說我是上線的一環,那你願意猜我一年繳多少稅嗎?
4.還是那句話,要評論這個商業行為,請多了解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