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小明~ wrote:
我是報導中的男主角
只能說報導的蠻瞎的, (我是覺得你跟女生半夜處在一室感覺更瞎)該女生內衣是折好放在床頭, (好一個開放的女生認識半年內衣都可以大剌剌拱在那邊給別人看)
她MC來肚子不舒服,我在那陪她聊天(我吃東西喝飲料)(純聊天?)
我唯一使用的是拉肚子使用過的廁紙(好老梗的劇情,不過唯一我用過的衛生紙也就這個) (這種藉口我也覺得很老梗)其於就她使用過的衛生棉跟擦頭髮的衛生紙(飯店基本上都有提供毛巾浴巾之類的吧,那個女生會笨到使用衛生紙擦頭髮想也知道用衛生紙棉絮會沾黏到頭髮上吧)
沒有發生關係,當然也就不會有遺留什麼證物,這一點是很站的住腳 (是呀剛好女生MC所以沒發生關係,那如果沒MC....)唯一的最大問題是晚上三點我人還在那 (家裡老婆都不用顧去顧外面女人?)
(傍晚我帶她去住宿後,我就離開了,晚間約十一點多去載她出去吃消夜,約一點多返回飯店) (這麼熱心還帶他去住宿,晚上還夜陪,樓主下次我去你家那邊記得先帶我去住宿加夜陪喔,熱心到令人匪夷所思啊)
PS:認識半年共見過幾次面,也沒有什麼合照,更沒有什麼鹹濕的對話可以被發現 (為什麼有老婆還要認識那位女生?當備胎?是我也不會留合照等證據)基本上~我不太擔心老婆告的成(你確定嗎,已經有人證,事證基本一半已經成立)
重點:原本已經有初步的協議離婚,因為這個事件,老婆律師提出多百萬以上的條件,不答應就要告我(已經提告),我是公務員身分鬧開對我一點好處也沒,以此來威脅我,不答應條件就告我,把事情鬧大
問:單就這案件,我能不能反告我老婆誣告?若是一審終結前她撤告,我能不能告她誣告,因為已經造成我相當大的困擾(處分,本年度考績...以後的影響)(就原本有要離婚所以外面找個備胎只是還沒拿出來用就被抓包,是男人就承認換個帳號來這邊早晚會被人肉出原本帳號何必...)
...(恕刪)
                
                                ♥三民主義 吾黨所宗 以建民國 以進大同
咨爾多士 為民先鋒 夙夜匪懈 主義是從
矢勤矢勇 必信必忠 一心一德 貫徹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