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 ch wrote:
男的有跟他收費嗎?如沒收就算賺到了!!!
告來告去的.,不累嗎??
下次.,女的記得.,要被上之前.,先收錢.,
 no money no pussy.,
no money no pussy.,這樣,就不會吃虧.,
 最起碼錢己經先收了...
最起碼錢己經先收了...
                快樂普通人 wrote:
事件女主角是我的熟識友人,
長相算漂亮, 長髮大眼白昕,
身材不高但該有的都有!
這女生去Pub看到某駐唱歌手,
欣賞之餘成了粉絲,
熟了之後也交換fb及line.
前陣子女生在line跟男歌手告白,
男歌手回應女生說她正是她喜歡的型,
而且眾粉絲中就屬她最特別,
於是就打包、外帶、生吃、免洗餐具......
真的是標準再不能標準的SOP了!!
男歌手堅持當環保戰士,
女生連危險期都得配合應戰,
吃事丸後還吃得狀況連連,
男歌手大概是覺得差不多了,
於是發個line通知謝謝再連絡!
女生被用完就丟心有不甘,
問我可否告那個男歌手,
我不是法律專才,
也沒遇過這種狀況,
所以請教一下見廣多聞的各位,
這種被哄上床後就被狠甩的case,
可以告對方性侵或詐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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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凌晨:
上班沒空看01,
結果下班一看十幾頁回覆,
真的有給他嚇一大跳!!
今天嚴重超時加班,
沒體力作太多回覆,
先簡單澄清一下.
我是男人, 不是女主角,
今晚的Line截圖如下:
她是因歌手答應交往才上床,
但沒多久就被甩了, 而且是狠甩!!
另外, 她不肯透露歌手是誰,
我旁敲側擊的線索是:
1. 有參加歌唱比賽, 且進行中
2, 評審稱讚他形象清新 (靠! 吃妹利器)
3. fb粉絲團有萬人 (理論上享用到手忙腳亂)
有新訊息再更新吧!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