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請問被哄上床後就被狠甩, 可以告對方性侵或詐欺嗎? (2/28更新)


sunny ch wrote:
男的有跟他收費嗎?如沒收就算賺到了!!!


告來告去的.,不累嗎??

下次.,女的記得.,要被上之前.,先收錢.,no money no pussy.,

這樣,就不會吃虧.,最起碼錢己經先收了...
上班沒空看01,
結果下班一看十幾頁回覆,
真的有給他嚇一大跳!!

就統一更新在第一樓吧!!

快樂普通人 wrote:
事件女主角是我的熟識...(恕刪)


看那個LINE的截圖

感覺你比較不甘心
人生難免鬼遮眼
快樂普通人 wrote:
事件女主角是我的熟識友人,
長相算漂亮, 長髮大眼白昕,
身材不高但該有的都有!

這女生去Pub看到某駐唱歌手,
欣賞之餘成了粉絲,
熟了之後也交換fb及line.

前陣子女生在line跟男歌手告白,
男歌手回應女生說她正是她喜歡的型,
而且眾粉絲中就屬她最特別,
於是就打包、外帶、生吃、免洗餐具......
真的是標準再不能標準的SOP了!!

男歌手堅持當環保戰士,
女生連危險期都得配合應戰,
吃事丸後還吃得狀況連連,
男歌手大概是覺得差不多了,
於是發個line通知謝謝再連絡!

女生被用完就丟心有不甘,
問我可否告那個男歌手,
我不是法律專才,
也沒遇過這種狀況,
所以請教一下見廣多聞的各位,
這種被哄上床後就被狠甩的case,
可以告對方性侵或詐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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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凌晨:

上班沒空看01,
結果下班一看十幾頁回覆,
真的有給他嚇一大跳!!

今天嚴重超時加班,
沒體力作太多回覆,
先簡單澄清一下.
我是男人, 不是女主角,
今晚的Line截圖如下:


她是因歌手答應交往才上床,
但沒多久就被甩了, 而且是狠甩!!

另外, 她不肯透露歌手是誰,
我旁敲側擊的線索是:
1. 有參加歌唱比賽, 且進行中
2, 評審稱讚他形象清新 (靠! 吃妹利器)
3. fb粉絲團有萬人 (理論上享用到手忙腳亂)

有新訊息再更新吧!
...(恕刪)


????
狠甩是怎樣狠法
話說這種情況很多啊。。。。頂多在他粉絲團說他吃完就丟,花心蘿蔔,不過網路很奇妙,那些還沒被吃的會說根本蠢,破麻,自己送上門,不要臉之類的,又造成二度傷害,只能怪自己識人不清吧。
看完文章.我認為你真的有必要淌這個混水嗎??

希望到時候別換作是你惹的一身腥怎麼辦?

例如:
上了新聞.女主角:我們只是朋友關係.甚麼都不知道.......

女人翻臉跟翻書一樣.
該女也是把男方當"男神"一樣崇拜,才進而交往

交往當時...身、心靈方面也都很滿足吧

只是男方沒有要跟妳走到永久

心有不甘...

更奇怪的是,樓主非事主...

立場反而表達得更衝動

快樂普通人 wrote:
今晚的Line截圖如下:...(恕刪)


有圖有真相

這樣我開始好奇歌手是誰了

可惜女生不肯透露 不然就好玩了
女孩子還是自己學聰明點,不要兩三下就讓人上壘比較好

告是告不成,畢竟是自願的,就算把她騙到Motel,也不是對方逼她脫光躺平的吧?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不是男女平等嗎?
大家都有爽到,這是要告啥?
況且男方是歌手耶,多少有些知名度,能跟他上床已經是三生有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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