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 Rita wrote:
我不是來論對錯給公...(恕刪)


謝謝您的回文
受教了...

往事不堪回首
不過您最後一句不正確
要不是我岳母
我跟太太不會這樣為了錢
劍拔弩張
也至於太太房子賣了以後
分回的錢 一毛都不拿出來

所以,您的話我都很同意,也願意自省
但是岳母部分很難報以同情之心

家事繁雜
很多細節無法上網
只能抒發一下心情
跟太太也不至於真的非離婚不可
雖然他很愛喊離婚

tpc203 wrote:
到底有沒有認真看阿

舊屋出售之前的新屋我已經另外拿700W頭款進去了
入住新屋舊屋賣掉後400W本來就要回補我

然後我岳母歸我岳母出
我太太出的部分的確就是28W


此外,網路上請注意你的用詞
姓周或是姓黃的退散!(恕刪)


有錢應該是先還400萬給你岳母,怎麼會是回補你?

如果你吃相沒這麼難看你跟你老婆也不會衍生後面的問題,你沒想過這些?
tpc203 wrote:
謝謝您的回文受教了...(恕刪)


我的房子4000多萬市價,還有一部賓士車,登記在老婆名下,(全部是我的錢買的)
但我告訴小孩,將來娶妻對象,一定要能與你共同負擔家中經濟.

Omega0510 wrote:
有錢應該是先還400萬給你岳母,怎麼會是回補你?

如果你吃相沒這麼難看你跟你老婆也不會衍生後面的問題,你沒想過這些?...(恕刪)


吃甚麼相
你用詞放尊重點
姓周還姓黃阿

我岳母出錢幫我太太還貸款
新屋也是太太名子
新屋700頭款也是我找錢貸出來的
舊屋出售當然是要補我額外貸款
岳母錢仍然出在新屋頭款理面
她想要抽回錢自己另外來說

你不知道是不懂裝懂
還是那個人上來故意抹黑
你扯的這些已經離題


tpc203 wrote:
另外
400萬貸款房屋賣出之前
就已經買了新屋了
頭款+裝潢=700萬而已(又是登記太太名下歐)
搬進新屋才出售舊屋
這樣叫做我全拿嗎??
況且之後售屋款我又拿來還房貸
有這種全拿法的嗎???

吃甚麼相
你用詞放尊重點
姓周還姓黃阿
我岳母出錢幫我太太還貸款
新屋也是太太名子
新屋700頭款也是我找錢貸出來的
舊屋出售當然是要補我額外貸款
岳母錢仍然出在新屋頭款理面
她想要抽回錢自己另外來說

你不知道是不懂裝懂
還是那個人上來故意抹黑
你扯的這些已經離題(恕刪)


我一直在講的是這400萬是你岳母幫你老婆還舊房房貸的,
舊房賣掉本來這筆錢就該還你岳母不是?
你名正言順的把這筆錢拿去補你買新房的貸款,你有分持分給你岳母嗎?

回到正題,你這些舉動你老婆都看在眼裡才不想幫你負擔房貸阿...

在結婚前,楊先生在台北買了一間公寓,寫我名下,他付頭款和裝潢,我付每個月的貸款,我母親在結婚後沒多久,拿出400萬把貸款付清,接下來我們把這間房子賣掉,買了第2間房,第1間房賣掉後,扣掉本金、裝潢,約賺了400萬,完全歸楊先生所有,而且我竟然沒想到要把我自已每個月繳的房貸拿回來,直接讓他把整筆錢領走,所以他約賺了420萬以上。

tpc203 wrote:
【我太太在公寓出的貸款錢總共才28萬
..(恕刪)


綜合這兩個人的回文,"太太在公寓出的貸款錢總共28萬"再加上岳母"拿出400萬把貸款付清"
這個樣子的話,第一間房子賣掉後.至少要把這428萬還給太太及岳母才對啊.

你第二間房子買幾百萬,又花多少錢裝潢是另一碼事吧.

而更早之前樓主的發文又說:"小弟前一間房子何止共同持有
是登記她名下(最終出資她出125我出375"

所以老婆不只繳28萬吧...然後,再加上岳母"拿出400萬把貸款付清"


tpc203 wrote:
小弟前一間房子何止共同持有
是登記她名下(最終出資她出125我出375)

『入住新屋舊屋賣掉後400W本來就要回補我,然後我岳母歸我岳母出』

"我岳母歸我岳母出"的意思是,你和人家感情很好.人家有答應你錢都不用還他,還可以去增貨給你妹妹嗎??
為什麼有人買房子可以拿別人錢付貸款,然後把房子賣了,確覺得自己不用把錢還人家...

當人家是欠他的一樣,我真不懂.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tpc203 wrote:
小弟和太太都是在台北...(恕刪)

對不起,你的文章我沒看完,
但我覺得你自己問題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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