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覺得
太太並不把我當家人
只想把自己的資金從我這條船上抽離
小心翼翼不要在船上多付出些什麼
非常悲哀
小弟和太太都是在台北上班的普通上班族,月收我大概7W她大概6W
財務各管各的,有兩個小孩,之前為了金錢、相處問題多有爭吵...
最近一年有關房子和金錢的演變如下:
107年6月因為種種因素有了共識,把現居房屋(產權是在她名下)出售,各自拿回各自的出資
她拿回125W,我拿回375W,暫時搬回我媽媽家住。
後來為了小孩就學還有周邊更好的環境,我百分之百獨資購屋,產權當然就在我的名下
最近房屋裝修結束,即將入住,我就和她討論,希望她可以負擔部分房貸
她倒是一口拒絕絕對不會出錢的!!!
表示她是我太太住我的房子有甚麼不可以,為什麼要拿錢出來??
況且她又沒有房子持份,而且她學長(嘉義)的太太也都不用負擔家裡任何開銷
再來她從嘉義調動來台北結婚生小孩(民國98年就已經調來台北結婚了),已經犧牲很多!!
她似乎在意持份,所以我就說那她拿錢出來買持份
eg.我獨資出資300W,她出100W,那就過戶4分之1給她(100/(300+100)=0.25),
最好她也出資300W,這樣產權一人一半最好
不然她拿300W給我,我整間過戶給她也可以..
然後貸款共同分擔。
當然這也不被她接受.
因為貸款月付金會造成不小壓力,況且我以前也不會因為房子是她名下而不負擔貸款錢...
所以我溝通的結果,
就是激烈爭吵而已...
她沒有其他的投資或是貸款付款壓力
家裡也很有錢,在嘉義是在放3分利的...
兩個都工作了10多年,說自己一點積蓄都沒有是在騙自己而已
根本不缺錢,為什麼錢不用在自己家庭身上,
給小孩住的房子有甚麼好不甘願??
所以我很不能理解這是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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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表
以前房子 她名下 她出資125 我出資375 貸款雙方都付
現在房子 我名下 她出資0 我出資300 她不願意付貸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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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不是一個單純錢的問題
而是一個心意和態度的問題
倘若從交往結婚之初就從來女方不出錢,那現在也沒甚麼好要求對方的
倘若她月收19K,那我也沒甚麼好要求對方的
倘若她真的有困難跟壓力,就算拿張濕淋淋的200元鈔票給我說想幫忙一點,
那我也會很感動很感激
可是可是..可是現在就偏偏不是這樣....
依稀記得當初房屋賣出前夕,她親口說:我不要你那麼辛苦
現在變成,你辛苦與我何干??
來發問也是請教,也是抒發人生百態
最後當然是希望她自己出來面對
她的帳號是:【多久沒真心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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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個我真得滿虧的
我名下有房,她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只有一台20年COROLLA老車當嫁妝
工作15年沒有任何積蓄,COCO都放在她媽媽帳戶裡面
然後,連股票進出都是用媽媽的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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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所提房子就是那間6月賣出的房屋,
上文提過,婚後買,她名下,她出125我出375,
然後,然後,然後
她老大不高興,拿我出錢的的房子來威脅我離婚
協議內容更是不堪
甚麼婚前財產婚後財產,誰一半不一半
反正弄到法院拍賣
她家裡有錢
找個人頭還是親戚高價去標,扣除執行費用還有貸款後,
多的錢變成現金到她手上,房子合法變成別人名下
我出多少錢鬼知道阿???
下面大大說免費登記她名下
然後還要被她這樣威脅搞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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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一下
如果房屋夫妻各持份一半
房屋(或土地)權狀也是有兩張各2分之1持份的權狀嗎
然後哪一天她心情不好
把她那一半贈與 或是 交易賣給某人
那另外那一半持份的人
可以把我趕出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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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也有跟他說我獨資出300W的情況下
不然她出200W,過戶一半給她(一半應該出到300W才對,已經打折了)
這樣不用算得太麻煩
我吃點虧,給她划算很多
這樣她也不要
說我很會算超會算
...
我發現一毛不出的人最不會算
脫產脫完的最無辜最不會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