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的覺得, 樓主和馬總統好像哩~每個人價值觀不同, 也沒什麼好炮的只能說我不希望身邊的親友是這樣的觀念如果貴夫人也能接受這樣的理念, 那就是絕配了~還是趕快落幕吧, 以合為貴有錢人有錢多的煩惱沒錢的還是為錢煩惱
jeint75178 wrote:2012/05/23...(恕刪) 不好意思我真的沒辦法把你落落長的"法的精神"看完也沒想要見縫插針只是從你一開始PO文時就想請教一個問題既然事事都要算得清楚你跟你老婆都愛小孩 生孩子是共同意願沒錯你不能代生、體會那個感受是事實但十個月辛苦的是她.....這更事實這十個月她辛苦算24小時在做一份工你要付她多少薪水才能符合公平的原則?你是不是該額外付她一筆費用?
大多數人都認為你有問題,代表你的計算法就是小部分人會認同;有人説那就找同觀念的就好了,但説難聽點,你要是當初把這不到一年的錢都算那麼清楚,恐怕很少會有跟你同想法的哦,老婆也等於是半騙來的了;現在又試圖用更多公式條例來鞏固你的立場,重點是婚前你有充分表達你的這些觀點嗎,所以看了大家回文,你還是檢討一下自己不要再鬼擋牆了。
樓主。 你太有能力了。但你老婆更厲害,可以忍受你這樣的能力。要證明自己大度的方法,不是算清楚給她看。你那叫計較!你老婆是老師。知識程度也不低。你認為你會算的她不會嗎?你巨大的付出,不用你誇耀計算,她會懂的。婚姻有時就該睜隻眼閉隻眼過才會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