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9最後更新-完結篇!家庭財務分配橋不攏怎麼辦?

小弟潛水許久,第一次發文請見諒!

話說與老婆大人已結婚一陣子了且育有一位超可愛的兩歲多女兒!
最近為了溝通家庭財務分配橋不攏怎麼辦?
由於小弟收入比較高一點,我們家的財務分配與開銷方式如下:
1. 老婆的房貸自己付,我的房貸自己付(因為大家都比較晚婚,結婚前已各自買房了)。
2. 所有私人開銷自己付,自我管理,例如保險費啦、手機費啦等等許多雜支。
3. 每月大家提撥自己薪水的一部分做為公積金,匯入專門帳戶,負責大家的共同開銷與養育小孩費用。太太固定提撥1萬元,我依薪資狀況提撥1.5~3萬不等,一直累積公積金內的金額。
4. 但問題來了,老婆又懷孕而留職停薪,沒有收入,她的房貸及所有開銷變成我的責任,我也沒有怨言,而且我每個月繼續提撥我的應付額。但是,我認為不應該我私人出資來支付這些老婆的費用,應該從公積金帳戶內先支出這些費用,支付到公積金內金額為負數時,我再以我私人的帳戶注資入公積金內來填補缺額,以維持家庭財務的繼續順利運轉,所有我私人注資入公積金內的金額會變成公積金欠我的債務,將來老婆恢復上班後,她恢復以往的提撥與處理私人的支付款項後,公積金又會每月有結餘,屆時,公積金應該要償還小弟當初私人注資入公積金帳戶的借款,我認為這樣才對、才合理。
5. 然而,老婆大人卻認為,她沒工作,我本來就要負起所有責任,公積金帳戶錢不夠,我就應該要拿出私人儲蓄來負責全家開銷包括她的房貸等等,不能有公積金向我借錢而將來又要還的道理。
6. 可是我認為這樣不對,也不符合當初討論家庭財務規劃的原則與結構,我每月既要繼續提撥薪資的一部分來充實公積金,又要動用私人儲蓄繼續填補開銷不足的部分,感覺被趴了兩層皮,非常不爽!

PS:小弟是那種口袋沒錢沒安全感的人,現代工商業社會的高離婚率下,未來會有什麼變化誰也說不准,故當初結婚時,保有我的財務獨立是我堅持來的。


請問各位大大,你們對於這樣的事情有什麼看法?我要怎麼說服我老婆又不傷感情啊?


增補,一起回復相關大大們的問題:2012/05/20

1. 初步看了網友們的回饋意見後,發覺小弟是在發欠炮文!
2. 關於內文的牠與她爭議,是小弟打錯字,使用新注音輸入法,稍一不留神,就會犯錯!
3. 關於兩間房子的處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把歲數不可能換工作,我老婆在新北市做老師,有時要輪早班提早到校,故她買的新北市房子不可能賣掉,畢竟班還是要上的。
4. 我工作在外縣市,現住房子在公司附近,上班比較方便。若每天從台北須通勤至我上班處,六點就要出門了,回家會快晚上九點。因此,基本上星期五、六、日全家在我住的地方過,但是有時候會反過來,而星期二或三下班後,我會趕回台北,與她們一起過,第二天再提早出門去上班;因此,一個星期彼此會在一起最少4天。所以兩間房子都在使用中。
5. 請不要再回覆說:乾脆離婚如何?因為沒到那種程度,拜託!
6. 依老婆第一胎留職停薪,寶貝女兒出生後去月子中心住一個月,個人房貸、商業保險費用等等加一加,40~50萬是跑不了的。以台灣物價水準來說,小弟個人存款口袋不深,但要COVER這期間的費用是沒問題的,畢儘工作了二十多年,有一些存款。
7. 小弟只是覺得,本人每月通常已提撥老婆所提撥之家用金約2~3倍的薪水供家用,且這個帳戶內的錢不歸小弟管,我跟老婆說:這帳戶內的錢歸你管,你認為家用有需要,你就花,我只對帳戶餘額出現較大變化時會關心一下如此。且依照之前大家省吃儉用的習慣,公積金要償還若是我私人帳戶注資的欠款,3年內即可還清,之後公積金帳戶累積的錢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非常可觀!小弟只是覺得在正常情況下,叫我拿出兩份是不對的。

接下來,請各位大大繼續炮吧!


增補:繼續一起回覆各位大大們的建議與說法,並自我辯解一番-2012/05/21
1. 首先對於牠字誤打已經更改過來了!
2. 對於精明計較,小弟承受不起也不配,分析給各位大大們聽。
a. 誠如有的大大說,老師有退休俸,將來年老後怎樣怎樣,又萬一我怎麼樣了等等,應該還要再加上老婆大人新北市的房產,那可比我外縣市的小房子值錢多了,未來房產差可能更大,這麼多的好與利益,萬一我真要會精算,會算不出來嗎?相信各位網友們也不傻,隨便算都知道該怎麼做,我出社會這麼久了,會不明白其中道理與利害嗎?可是因為我內心追求別的價值觀,因此我不會想佔我老婆的便宜,視其資產如糞土,爽的應該是我們的兒女吧!
3. 另外,再說一件事,以說明精明於我是不配的。相信絕大多數結過婚的網友們一定都經歷過,在平權的兩性現代社會裡,為什麼結個婚男方要出較多的錢?為什麼還要給女方聘金?是在賣女兒嫁給我嗎?當然要給的道理我也聽多了,但是男人賺錢也是很辛苦的耶!諸不見被長官跟狗一樣地罵,為了飯碗也只能忍,不能任性。雖說結婚除了既是兩人的事,又是兩個家族的事,但憑什麼在這點上欺負咱們男方?小弟當初結婚就非常反感付女方聘金,雖說要的不多,只有12萬而已(小弟也拿得出來)。其折衷方案是我自己提出來的,買一個20年還本付息的健康保險,要保人是小弟(我負責繳費),被保險人是我太太,受益人也是我太太,一年約繳近3萬塊,二十年後繳費期滿,全數歸女方所有。要是我真會精打細算,繳費4年就已經可以同抵聘金數額了,我何苦來哉?因為頭腦內想的重點不一樣。
4. 另外,有網友說,我老婆替我生孩子等等……云云………。首先,我及內人都是非常喜歡小孩的,都處在追求兩性平權的時代了,對於說是替我生孩子這點,我不能贊同,相信我內人她自己都想替自己生孩子,只是需要我那個種罷了!
5. 再來精算還錢一事。請細看,因為有的網友搞錯了小弟的意思。假設公積金為了周轉老婆懷孕期間沒收入而從我私人帳戶支借45萬,45萬扣除一個月的月子中心做月子費用假設15萬好了,等於約30萬用在老婆私人支出項目內,包括其房貸、保險、基金等等項目內。可是這公積金的組成部分平均約2/3~3/4是我每月提撥的(留職停薪期間甚至於全是我提撥的),初設目的是供共同開銷而花費,但現在因老婆懷孕而留職停薪沒收入,由公積金負責支付其費用,還錢也是從公積金來還,並非那30萬是我老婆個人要還我。從公積金的組成結構來算,她等於30萬內私人花費只還不到1/3~1/4,其他幫她還的私人費用,可以看成等同於是她懷孕期間因沒收入所帶來的損失補償。


總和以上各點,因此再怎麼算,因該都是我大頭吧?應該是我笨吧?這些話我都有跟我太太溝通過,但她說我腦子有問題?不會算,故小弟才上來發問,看看是不是我腦子真的有問題?
其實,我的本意就如同33樓大大的意思,在計較得很清楚的前提下,我們付出多一點,別計較太多。我就是想要先和她算清楚,才能讓她知道我是多麼地大度啊!

可是,看了各位大大們的回覆,絕大多數都不認同小弟的想法,可能小弟的腦子真的有問題!

情、理、法、還是法、理、情,東方與西方、傳統與現代,這是一個思潮混亂,各自表述的網絡時代!


接下來,請各位大大們再繼續猛烈地炮吧!



2012/05/23更新-繼續更新與交流想法!

請各位大大們移至147樓,文多請細看,感謝啦!




2012/05/29最後更新,感謝所有參與討論的網友們,並請移駕至193樓觀看,感謝!

有問題小孩打掉老婆去上班就解決了

責任落在你頭上這也沒什麼,還是離婚離一離吧

10個月會花你多少錢?

換個說法你被撞殘無法工作,老婆該怎麼辦?
jeint75178 wrote:
老婆大人卻認為,

"牠"

沒工作,我本來就要負起所有責任,公積金帳戶錢不夠,我就應該要拿出私人儲蓄來負責全家開銷包括

"牠"

的房貸等等,不能有公積金向我借錢而將來又要還的道理。


是沒選字還是.......................

------------------------------------------
跟你老婆講清楚說明白,

畢竟是你跟你老婆在過生活,不是01的眾網友,

如果無法接受....離一離好了
如果樓主要這麼計算的話? 當初就不該追求 更不該結婚

那趁現在孩子去拿掉對你會比較快樂

女孩在懷孕時身體上的變化有多難受你知道嗎? 而卻為了對方暫時沒收入的問題而上來發牢騷,真不知你母親知道你現在這想法和思想會怎麼想?

是男人就該扛起該負的責任好嗎? 有再多錢你也是買不到真心愛你的人,鴿子蛋的鑽戒及千萬存款都買不到了,你還不會覺醒嗎!



jeint75178 wrote:
小弟潛水許久,第一次...(恕刪)
jeint75178 wrote:
小弟潛水許久,第一次...(恕刪)


「老婆又懷孕而留職停薪,沒有收入,牠的房貸及所有開銷變成我的責任」

不知有多恨!她,都變成牠了

都結婚生小孩了
還這般計較?

你本來就該在這非常時期,負起所有的開銷

有財務分工、分責,固是好事
但非常時期,
就不能變通嗎?
非得照條文走,絲毫不退讓嗎?
那幹嘛結婚?

你留家帶小孩
老婆去工作,你願意嗎?

如果我能批評
只有「幼稚」二字
說真的,既然已經結婚當夫妻了,這種事本王不會算那麼清楚耶,況且老婆產假留職停薪頂多2個月吧,本王的個性不會跟自己的另一半計較這種事,因為夫妻間很多事如果算的太精明,感情會變淡,再說人生有時候很無常,如果有一天輪到你自己出了問題,到時無怨無悔扛起一肩家計的,或許就是當初你凡事都跟她算的很清楚的那個人...哇哈哈...
老婆只有一個,不需要這麼計較金錢啦!
又不是沒錢.呵呵

jeint75178 wrote:
小弟潛水許久,第一次...(恕刪)

先說明一下您的她為何要用這個牠。

疏忽還是刻意

要懷孕為何要把所有責任讓妻子來承擔,您也才出力三分鐘老婆卻要用10個月來孕育。

您不爽我們看了也不爽。
與其說你們是夫妻,還不如說你們只是同居室友夥伴關係........女方肩負生育功能。
錢算得好精.... 以後第2胎出生開銷會更大,你也打算在提撥比例上調整吧~

你的想法就事論事很理性沒有錯,可是她是你老婆耶~ 她也沒有把養家的責任全推給你,有工作時依然照付公積金,你這次為什麼不讓她一點呢? 算得太細夫妻關係只剩交易借貸,那有多少情分可言?

以後你萬一你失業,是不是老婆也要求說先借款給你,之後請你還債給她?
(你聽到這樣不會覺得說,這還算是可以互相扶持的婚姻嗎?)

你們沒有扶持只是各過各的,你也因為對錢沒安全感,甚至未來發生的事你都感到不安...那麼你是不是也暗自在心中有離婚這個選項?

錢不是萬能,有些事不需要算這麼精,她是你未來下半生要度過的人耶,當孩子長大離家,就剩你和老伴了啊
冒昧請教一下,
你的薪水比你老婆高多少??
你們現在住的房子是你的還是你老婆的?
房子是空著的狀態,還是租人,如果租人,租金拿來繳房貸還打不平嗎??
如果繳房貸的壓力很沉重,附近的房價有上漲,那要不要考慮賣掉算了...??

我家跟你的情形很像,我也是婚前有房子,房貸是低利貸款剩下約1百萬多一點,
婚後沒多久我就沒上班了,我的房貸是我老公在繳,他也沒說什麼阿,他幫我繳五年多的房貸了,
我是不知你家的總收入情形,如果你薪水比你老婆高很多,你有必要計較這麼多嗎?

你的那一間房子,其實可以考慮分租出去..如果你買的是三房或是透天的話,
分租出去收點租金回來貼補家用,應該也不錯~~

你老婆是不是高齡產婦了?如果是,請你多關心他,錢的事情真的不要計較那麼多,
高齡產婦很辛苦,流產機率也比一般產婦高,生產的危險性也高,他可是冒著生命危險在幫你生孩子,
孩子跟老婆平安健康,跟你在計算錢的問題,哪一個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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