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由自取,妳這種人,繼續遊戲妳的人間吧!別害人了。
大家講了這麼多但我看樓主還是搞不清楚狀況, 我很想問樓主一個問題, 是什麼狀況會導致在版上大家一面倒?? 老實說這狀況在01上很少見(或該說好像根本沒看過), 原因只有一個因為你做的是錯的也是"平常人"無法接受的. 你自己哪來那麼多的理由??

台灣的社會都是勸合不勸離但我覺得你這狀況要合也好不到哪去, 坦白說你老公家那家裡的事我想那些都是"既成事實"那都是長久以來"個性"的問題, 老實說, 就算你說破嘴我並不覺得他們會有任何改變, 好也是這樣不好也是這樣.

但相對的你前面所說的"承諾", 到後來原來是"兩個不同的EX", 說真的啦~ 你也算很敢講的.

angel & demon wrote:
我沒和對方怎樣,就只是簡訊上的開玩笑和嘴砲.(恕刪)


知道什麼叫避嫌嗎
很明顯你不知道還不認為自己有錯
你大概只能找跟你一樣的人交往了
但是必須忍受他跟前女友的開玩笑曖昧簡訊
到時在來說開玩笑和嘴砲吧
這段關係,在你回台灣的時候就已經宣告結束!

孩子的問題你不用管,丟在路邊也會長大。

你應該最瞭解自己,你只願意活在100%美好的2性關係,而不是同舟共濟的婚姻。

我建議你應該自私一點,追求自己的幸福,讓自己快樂,放過你老公跟孩子。
angel & demon wrote:
週日和老公打架了,因...(恕刪)


我看你還是回去跟前男友打炮比較實際
好好爽一下吧

妳老公可能上輩子沒燒過香
所以運氣不太好
大姐也看完了.....

關係太亂也不好....
只能說妳想渴求很多愛,也想要有很多種的方式來感受
如果妳未婚,怎麼玩都行,但是一旦結婚就算是作出選擇了
違反婚姻遊戲規則的人不要奢求有太好的收場
小孩妳就放手吧,若讓小孩知道媽媽的過往 這對兩人都是另一種傷害
還不如把這枷鎖放掉重新在眾男友間周旋,回到你真正的樣子...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angel & demon wrote:
信任和包容難道不就是這樣嗎...(恕刪)


我又來囉!

沒錯,信任和包容本應如此;偏偏這四個字不適用在妳和妳老公身上!

結果呢?妳和妳老公各自與前任男/女友繼續保持絕配!

如果非要在這份孽緣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真是勾勾纏喔!

angel & demon wrote:
不管未來是否復合,我會改變自己的個性...(恕刪)


手機號碼可以從2009年說要換、喊到現在還沒換!

嗯‧‧‧改變自己的個性?

相信的人舉手?

angel & demon wrote:
週日和老公打架了,因...(恕刪)


活該,

妳老公跟前女友傳這些簡訊?覺得呢?

結婚就冷靜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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