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不到日子~公證結婚又少了迎娶儀式...怎麼辦

現在結婚不是已經改採登記制了嗎?
還有需要公證這道手續嗎?
dq31 wrote:
順便問一下為何親友需要請假?(恕刪)


不是要有姑姑親戚那邊的人觀禮嗎
而且他弟弟剛好在唸大學~~請假也麻煩吧
另外是我們剛好在不同縣市~但車程只需一小時...

就是愛兔崽 wrote:
公證和宴客分開,先公...(恕刪)
宴客前應該也是可以有迎娶模式,


家母意思也是這樣~公證和宴客分開...(非假日)
而宴客前有迎娶模式~迎娶不就必須看日子嗎??
之前也有跟女友提過...
不過被回了一句...
公證登記就等於結婚了~還需要迎娶嗎
(我是把她想成是他再說氣話啦)

coin_concer wrote:
如果他這時還要為難你, 跟你鬧脾氣,
那這種老婆???(恕刪)


雙方都有堅持的點...
如果我在豁進去... 事情應該會越來越糟吧

kenwhang wrote:
理論上,只要紅包再加...(恕刪)


家母之前已經拿去合過二間
日子選到一天的是非假日且衝到雙方父親
後來告知女方後~對方認為既有衝到就避免掉(=要看日子就看最好的~不要再沖誰沖誰這樣)
之後我發現我給錯女友的生辰(想說危機就是轉機)

再合一次...沒日
現在我想自己拿去台北龍山寺那邊再試試看

Aaron5358 wrote:
討海人 您好~小弟...(恕刪)

謝謝大大的祝福~我會加油的

豬年...豬頭啊... wrote:
樓主不高興什麼?換作...(恕刪)

我沒有不高興啦...
只是覺得很無奈...
高興的事為何為了堅持____而變成這樣

tpda wrote:
現在結婚不是已經改採...(恕刪)


對啦...只是習慣講公證了...
但女友就是認為這樣沒嫁出去的感覺
=========================================

真的不知該如何做好雙方溝通的橋樑了....
很怕樑柱會被[人言及習俗]洪水給沖垮
討海人的夏天 wrote:
公證登記就等於結婚了~還需要迎娶嗎
公證、登記是給法律看的。
迎娶是給長輩、三姑六婆看的。

訂婚、公證、登記可以一天跑完,或是把訂婚省略。
老婆帶回家過著夫妻生活。
等有日子時,請老婆回家一晚。
迎娶、宴客同一天。
雖然會比較沒有結婚的喜悅度,畢竟程序還是要走完。

不過在這段期間,你們要持續相愛,不然就不會有迎娶、宴客,而是直接離婚。
還有,要避孕。不然不知情人士會認為你們是先有後婚。

如果還是覺得很麻煩,那就等到女方認為OK可以嫁了再娶。
不曉得雙方家庭的宗教信仰?

我結婚時並未翻農民曆、或找人擇日合八字之類的事

很簡單就找了幾天自己合適的假日,到廟裡請示

因為,玄天上帝選定的日期鐵定是良辰吉日


參考看看囉!先恭喜您了


恭喜樓主要結婚了.....
中國人結婚是兩家人的事情
不是簡單兩個人的事情

所以橋不好是會被念很久的
小弟我自己訂婚跟結婚就差了8個月
就是因為正逢29不得嫁娶

我個人是不在乎這些
但是習俗這東西
你今天不遵守
以後只要出個八竿子打不著的問題
都會牽拖到你們小兩口

所以.....
寧可信其有
不是亂說的
小弟認為

這是一生一次的終生大事

不要讓雙方有遺憾

甜甜蜜蜜的待到好日子那天來娶

畢竟女方以後是要離開自己的家來您家生活

男方退讓一步應該是可以考慮的

無論如何

祝您幸福喔


coin_concer wrote:


1. 女方家又不...(恕刪)


要回文批人請看清楚再回好嗎?
重點根本沒看到,
重點是--
我家邊父母又想趕在農曆年前結婚,所以日子只能選擇12~隔年2月

這也是女方的問題嗎?

如果不堅持在過年前結婚,版大不是說3月就有好日子了嗎?
而且今年是金虎年,過了年再娶反而更好不是嗎?

討海人的夏天 wrote:
不是要有姑姑親戚那邊...(恕刪)

有姑(孤)字的都不能觀禮要迴避,包括姑姑,小姑

迎娶的日子跟宴客的日子是可以分開的,宴客前沒有迎娶的動作,宴客也不需要看日子
公證在結婚的前三天就可以登記了,結婚完再登記也可以,不過會被罰錢

另外你們沒有訂婚嗎?
女方的考慮有道理
反而不知道男方為何堅持要在年前結婚?
有差那1~2個月嗎?
不然問題不就全解決了嗎?
討海人的夏天 wrote:
不是要有姑姑親戚那邊的人觀禮嗎
而且他弟弟剛好在唸大學~~請假也麻煩吧嘆氣
另外是我們剛好在不同縣市~但車程只需一小時...

姑字輩的要迴避吧 (諧音, 姑 = 孤)
還有迎娶不一定需要有親戚觀禮
我們當初也只有兩邊家長在而已 (還有跟來迎娶的男方哥哥和弟弟及小孩<<<迎娶湊數)
如果他弟不方便去也無妨, 當初我們迎娶時女方哥哥在國外也沒到

還有你們是不是把迎娶跟喜宴搞混了?
迎娶是兩家子的事, 所以兩家的人參加就可以了, 不用拉一堆親戚到場啦
真的迎娶還特地找阿姨叔叔姑姑舅舅有的沒的去的話, 人家大概還會覺得你們奇怪哩
(又不是親戚都住隔壁, 真的不用特別去)

所以~ 這下有解了嗎?(平常日迎娶假日宴客)
或著如一些版友說的
你們有必要趕在年前弄完, 有差那一點時間嗎?
得搞成這樣不就是因為要趕在過年前嗎
(也幫人家爸媽想一下啊, 一年內連嫁兩個女兒, 過年家裡馬上從熱鬧變冷清的那種感覺...
而且人家爸媽起碼沒說不想連嫁女兒要求你們一定要隔年咧, 他們只要求遵照習俗間隔四個月且挑個好日子而已
反而是你爸媽在急在催, 日子衝到親家如果對方沒反對大概就定下去了也不避)
其實個人是不太喜歡年底結婚的, 因為大家都趕在那個時候
結果就是:
婚紗時間會碰到, 比較貴不好殺
餐廳不用說搶到爆, 沒早N個月你訂不到
大家都趕那時結, 所以相關什麼都貴
如果在國曆年底前結婚, 你下年度的所得稅申報時就得合併申報
比如你今年99年12月結, 你101年申報100年度的所得時就要合併申報
但反之你只差幾個月到隔年才結, 那該年還可以分開申報
比如你100年1月結, 你101年申報100年度的所得稅時還可以分開申報, 再下一年才需要合併申報
(合併跟分開的差別在於, 合併總額比較高, 會累進稅率, 可能6%變13%甚至更高, 那你們所得不變但繳的稅會變多)
不過以上這些缺點這是個人觀感啦, 參考參考就好, 呵呵

討海人的夏天 wrote:
公證登記就等於結婚了~還需要迎娶嗎

這句其實沒錯, 不過也是看奇蒙子
只是也可以說你們不一定需要公證
因為你們要迎娶宴客, 那多個公證要幹嘛??? 法定結婚也改成登記制了
以前公證是因為結婚要公開儀式, 有的沒迎娶宴客所以用公證, 但你們有要迎娶宴客那還公證確實顯得多餘
一般有迎娶宴客卻之前還需要公證多是為了限定日子
舉個例子, 有親人過世要在百日內結婚不然要三年後
但日子不好挑且根本不夠時間準備
那就可能百日內先公證(符合百日內結婚), 日後再補迎娶宴客
如果你們是過年前先公證(算結婚), 年後再慢慢挑日子補迎娶宴客那還有點意義
你們要過年前公證又迎娶又宴客, 那就真的不知道為何還要公證了, 或是說都公證了還要迎娶宴客幹嘛
所以以你們的情況來說, 我倒覺得你女友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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