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刪了

傻瓜~你就直接叫你朋友來就好!
一直盧到你朋友到達之前就好,
公開場合拍照哪有妨礙秘密或自由,
如果可以那台灣玩拍照都要抓起來打屁股,
我就不相信你朋友來,那個老婆還敢說怎樣!!
開車撞你就給它撞(速度不快就別閃,真的加速撞你就快閃)
沒有妨害自由+1 跟女的說這是基本常識,而且呢警察如果認識他們可能涉及恐嚇罪
msik7t wrote:
那男的還開車撞我...(恕刪)

你怎不告他蓄意傷害? 或意圖謀殺? 下次發生第一件事情就是打電話找律師~ 別隨便簽
可以和你朋友說~ 讓他找機會偷偷得抓姦~ 告死狗男女阿

一碼歸一碼~ 如果調的到錄像~ 就告他意圖謀殺吧~ 這年頭回馬槍的案例也不少~
除非你簽的和解書裡面~ 也提到了他意圖撞你~ 你也簽了和解........
老婆和外面的男人妨礙家庭才對吧 = =
別聽那女的在那邊屁...
msik7t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我...(恕刪)


告他意圖殺害...(因為他開車撞你)

參閱13喽
證據給她老公去吧

處理與否則是他家的事

不要因這事惹一身腥

要幹徵信社這行~~還是要有狠勁

拍到交給你朋友就好。。。你自己千萬別牽扯在其中。。。

你朋友不知道是不是有肩膀的人。。。而且說不定你搞這麼大還破壞了你朋友計劃。打草驚蛇。



這事以後萬一你朋友夫婦和好。。。你會被踢開

萬一他們以後離婚。。。你這舉動可能害那淫婦提高警覺先自保。。。你朋友要了更多給她




裡外不是人



msik7t wrote:
我走到車頭拍他們共同在車內的照片,要給朋友看,那男的還開車撞我,後來他老婆走下來說要告我妨害自由,問題是我是在街上光明正大的拍,後來那女的還不要臉的叫警察來,警察來一方面想息事寧人,叫我算了不要告那男,還說,你去拍人家照片是妨害自由,請問版上的大大這樣算嗎。
...(恕刪)


>>>

應該是版主擋在車頭

讓對方有妨礙或限制其行動的疑慮

才會被告妨害自由

>>>

版主未經同意即拍攝他人頭像

且未經足夠之證物 , 即稱朋友的老婆偷吃

還寫不要臉的污辱口語

確實會有觸犯刑法之嫌

建議謹言慎行 , 才不會惹禍上身

escudolin wrote:
>>>

應該是版主擋在車頭

讓對方有妨礙或限制其行動的疑慮

才會被告妨害自由

>>>
我第一念頭也是他擋在車頭
別忘了之前新聞有個專門拍丟香菸的和重機
也是直接抱著人家車子不給走

大家在01版看到的文
要多想想各方面的可能性
很多人不會講出對自己不利的地方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車內算不算公共場合,可能有爭議,不過拍照也只算是防害秘密
如果有擋車不讓走,才有防害自由
對方撞你,你可以告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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