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猜,女方可能是找熟識的警察,基本上遇到這種情形,如果人家要逼你和解,但你不想,也不知道警察是不是唬你的,你就強勢的說:"我要找律師",有什麼問題等我找的律師來再講,其他話你就都不要再跟他們多說了,警察局都有錄影,你不用怕,等律師來了,大家再來僑,你不見得要妥協,別被嚇到了...哇哈哈...
樓主您這麼做並無任何違法事由只是...另一個角度來看一起在車內的照片頂多讓朋友看了不爽很難當成"妨礙家庭"的強力證據有經驗的警察配合徵信業者都是等進房後...一陣打鬧完...安靜無聲才進去拍照的因為台灣目前的法律太爛了樓主您這麼做很有可能只是打草驚蛇另外...被黑+1感覺警察不想處理...為了叫你們和解還拿對方的話來當理由??有些警察對法條其實不大懂也許是勤務上的需求, 他們無法記下整本六法全書下次事前可以準備一下, 別就這樣被唬了
liumfejs wrote:你被黑了重點是你當下要立即聯絡他老公來~另外那男的開車撞你你可以告他恐嚇 與 公共危險 還有一條樓下繼續...一哥說的是~ 但台灣律師比較不好叫啦 要很多錢~ 如果本王要給偷情的人教訓,就不會在乎錢的問題了,當下什麼都不必跟他們談,律師先找來再說,律師來了要僑事情再來僑,開玩笑,警察隨便說幾句罪名要和解就和解?那是嚇一些沒法律常識的人罷了,遇到本王,對方越想嚇本王,本王就越跟對方玩,看誰比較玩的起,光天化日在公眾場合外遇偷情被拍到,竟然還有那種臉告人妨害自由,是妨害自由什麼自由?妨害偷情自由嗎?這根本是顛倒,如果是本王,本王鐵定跟她耗...哇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