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如何要回所繳貸

美家的卡卡 wrote:辛辛苦苦賺的錢,繳的房貸卻是為他人做嫁


怕麻煩的登記在丈母娘名下,樓主必須舉證房子是他們夫妻買的,
我想就算打死她,在法院她也不會承認的,
所以也很難依離婚,夫妻財產平均分配處理。

樓主必須想辦法,
證明房屋是兩夫妻所有非丈母娘,
證明由夫負責繳貸款,才有機會拿回自己那一份。
不過,女方又是一個拿現金的,
除非她自己承認,錢是樓主拿給她的,
否則我看很難證明。
你前1年6月假設 月付1.5萬
後2年亦月付1.5萬
共支出63萬 扣除你領用的20萬 再除以3年6個月
約1萬出頭..
你前妻說的沒錯 你就當租屋吧

還有 第二間房子登記在你岳母名下 且是由你岳母結清
你3年多來 只付了43萬 若要求房產要一人一半 你大概也站不住腳吧
我指的是前一棟房子,那是婚後購買的
賣掉的930萬扣除房貸扣除丈母娘借的150萬後除以2
拿回來的錢也大約是樓主付出去的房貸

不過小孩子要想辦法舉證才能拿到監護權
有點困難,之後還要繼續付小孩的教育費,還是一筆開銷
錢就不要了,小孩也送她了吧!
小孩未來的花費會幫你討回你花出去的那些錢的。
小孩也可花下一個男人的錢和前丈母娘的錢。
瘋狂小雞 wrote:
跟我前妻剛結婚一年,向岳母商借150萬做為購屋頭期款,總價為780萬,為體諒前妻我把房子登記在前妻名下,但貸款皆由我在繳,繳了一年六個月後房子給仲介賣了930萬,但我因急用先拿20萬出來應急,

後來因要購買的房子我不喜歡,所以前妻聳恿岳母買下然後登記在岳母的名下,之前賣屋的款項均由前妻處理,也全部投入在新屋的從新整修,其餘差額岳母全部結清,然後我每個月要拿15000給前妻轉交岳母,也繳了兩年多,最近她告訴我,她對我已經沒有感覺,想要離婚,我告訴岳母我要拿回之前所繳的款項,只得到她一句【就當成我跟她租屋的房租】請法律高手幫我解答,該款項是否要的回來,謝謝!



樓主,個人見解如下,

第一間房婚後兩人共同購屋登記與妻,婚後財共有爭議不大。
1. 房價780萬,丈母娘借妻頭期150萬,我猜80%貸款。
2. 630萬房貸,皆有你負責清償,每月繳納貸款不可能為1.5萬。
3. 繳納一年6個月後,以930萬買出(增值),應該所得要支付銀行剩餘貸款,才是你們拿到剩餘的金額。

假設你列出房貸清單,
你一共繳了75萬,而妻方繳150萬頭期,總支出為225萬,
依比例原則,樓主只佔總支出的1/3,妻方佔總支出2/3,
婚後均分剩餘所得,是樓主你佔妻子便宜喔,
第一間房的剩餘,樓主不該分一半。

第二間房屋,妻將第一間夫妻剩餘所得全部投入,
不足又由丈母娘借妻,房貸不是樓主全繳,
樓主只出1.5萬(繳二年多假設為40萬)。

如樓主有辦法舉證貸款的出資,建議:
1. 要求歸還第一間屬於樓主的1/3(假設的比例),與第二間支付的40萬(假設的支付)。
2. 或是以婚後財平均分配,要求第一房屋所得剩餘均分,第二間繳的貸款就不要算了。

另,樓主是否購屋為贈予? 妻方若能舉證是協議贈予,
你們已經有協議同意為贈予,那房屋就是妻方的。
呵呵
誰叫你不來01多看點
現在女人不比以前
講女權要福利跑第一
責任義務當個屁
以上歡迎對號入座
夫妻買房當然共有
房貸當然一起付
夫妻同心
不然勒
你怕我找小3我還怕你找老王
反正哪天離婚
一人一半都不會跑掉阿
買在女生名下
現在女生跑掉的不比男生少
到時欲哭無淚阿
現在男人好弱勢
女生要房要錢
不給好像男人的錯
要房要錢不會自己賺

簡單說,引用民法"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不只連原PO出的錢都能拿,連增值的部分也能拿~

這年代已經不是登記在誰那裡就有保障就有用了
後來買的房子登記在他前岳母名下

你要他去跟誰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請求權?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請求權沒那麼單純

也不真能保障紙上無名的那方

只要對方動點小手腳搞不好有請求權的反而是對方

(恕不舉例,免得大家學著做,這很缺德)

不要太過神化了1030-1
真的在這邊看過很多例子
女的變心在出軌
也是男的吃虧

樓主加油~~
希望能拿回些什麼

順便看看有沒有前妻出軌的證據
通常不會沒有第三者 就直接說變心 要離婚
婚後屬共同財產
放心吧
你可以要求拿回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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