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算劈腿嗎??ans:如果你和B沒有任何親蜜行為,沒有渡過曖昧期...純粹就是她和你告白,而你覺得B比較好所以提出分手的話頂多只能算"移情別戀"吧....但若你和B默默進行了好一段時期只是剛好B先告白,所以你才分手的話那就等於劈腿啊.........不然咧??二、說實話好不好??ans:當然是要實話實說......一個謊需要更多的謊來圓搞到最後你就會變成現代陳世美
小建 wrote:這樣還不算劈腿?您是...(恕刪) 我覺得他的處置很好啊...不會惹罵挨吧...感情的事就是這樣,總會找到"最"適合自已的另一半...只要在沒有"責任負擔"的前提下,好聚也可以好散的,不是嗎...
若用「劈腿」形容腳踏兩條船的行為,那麼樓主的這種作法或可稱為「跳馬」或者「金雞獨立」。(將劈而未劈乎?)因為至少有一隻腳已經不在原地了。實話實說是很傷人的,不過樓主似乎也無法顧到那麼多了,不是嗎?(我還真想看看樓主被人用同樣方式甩掉的情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