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關於過戶問題..請幫忙想一下辦法...謝謝

很簡單阿!請女方先去報案說車子被前夫偷了。
接下來再一條一條算吧
做好自己絕對比讓人喜歡更重要。

tseng wrote:
不知道是不是我表達能...(恕刪)


我也看不出來你一開始說的是男方還是女方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閱讀能力有問題
乍看之下真的會以為你寫的是女方不拿出來,不過仔細看就像你所說的囉!是男方
那就叫他限時把罰單繳清,辦理過戶囉!
不然就直接把車子賣掉。

我們親戚的案例就是這樣,火大直接幫他把車子賣掉,錢也不給他。

還有是你要發問的,再講清楚點就好了,不要回得這麼酸
你不能報失竊
因為你知道車子的行蹤 你報失竊的話
那就是謊報
不知道把車子報失會不會有用...

或是故意帶個人去找男方, 就說車子已經賣給她(那個人)了???

對法律不了解, 但是這是我唯一想得到的了

請法律人士解答下吧

shiaonien wrote:



我也看不出來你...(恕刪)


+1
你不說我也真的搞不懂是誰不拿身分證出來啊
有時候用寫的會以為大家都看的懂
所以請大家多體諒對方一下(回的人以及發文者)
tseng wrote:
想請教一下各位..事...(恕刪)


上次有看到類似新聞,建議您去監理單位問看看,是否能比照辦理,如果對方再置之不理,
就去把車籍給註銷掉,呵呵!
我想到另一個idea了,對方如果不爽辦過戶,就叫拖吊車把妳的車
吊走啊,妳的車妳愛怎麼處理隨妳高興啊,拖到沒人的空地放把火給燒了都沒人能
告妳公共危險罪.

不過,還是拖來賣掉啦
看不懂+1

說真的,我也看不懂樓主要表達的是甚麼...

車子是要給誰,誰不願拿出身份證.....???

Tks!!!


louie wrote:
你不能報失竊
因為你知道車子的行蹤 你報失竊的話
那就是謊報


1. 報失竊
2. 現場埋伏通報警察, 說朋友幫忙找到車但是怕歹徒在車上, 請警察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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