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你應該先找社福單位求助.或是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求助.看看要甚麼條件.需要收集甚麼證據.才可以離婚...李玫麥 wrote:會限制女方自由,例如:不讓她回娘家,如果回去,要摔東西、要打死娘家的每一個人;言語辱罵三字經、破麻。因女方已長期忍受這些言語暴力, 基本上看起來.他已經對你產生家暴了...是精神上的暴力...一般人是應該可以訴請離婚的.但是...問題在於他有躁鬱症...他要是推說這是他疾病造成的...那就很難認定了...
左撇戎 wrote:離婚也會跟妳耗一輩...(恕刪) 《派特的幸福劇本》有些人要逃離他們也是吧!除非他們得到家屬和朋友所給予的關愛及陪伴,不要視躁鬱症患者為異類,充分給予尊重以及精神上的支持。過去躁鬱症和憂鬱症在臨床上只能靠會談和自填問卷評估,一向不容易分辨,醫師給藥就難以精準,「吃錯藥」的狀況下,讓病一直好轉不了。三軍總醫院精神科研究發現,過去用來檢查心臟自主神經功能的檢測儀,可以用來測量二者的差異,準確率達七成,可幫助醫生做更正確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