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請時再搞個"迎娶"的確沒什麼意義....對女方來說, 迎娶的確要在出嫁結婚當天就要做才有意義....就算公證當天是非假日, 我想應該還是可以找到親戚朋友來幫忙吧....簡單的做個迎娶的儀式, 讓新娘好好的跟父母告別, 樓主自己也在那個場合好好的感謝岳父母並說自己會好好照顧老婆....只是這樣而已有那麼難嗎?
默默選個自己覺得的好日子(塞紅包跟算命的說日子,讓算命在家長面前說你選的日子)然後早上文定、中午迎娶、晚上晚宴一次搞定~!如果有流程問題看後面我整理的資訊 文定、迎娶、婚宴這樣省錢又省事,人車伴娘花童都還不用找兩批~長輩也不用不好意思分兩次還要壓桌禮...記得~!分兩次辦比塞紅包的錢多不知道幾倍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