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11151115 wrote:
原本有個共同組織成一...(恕刪)


對一個詐騙集團的成員 需要客氣嗎?

如果你這次不告他 下一個受害者會是誰?

所以你這是在做功德 懂嗎?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嘴砲郎 wrote:
1. 女孩子有其他男...(恕刪)

都不是,這是有計畫的詐騙..

科科科二號機 wrote:
她對你無情,你就對她...(恕刪)


+1 對這種人 不用客氣 該要回來的就要回來 該要她賠的就叫她賠
挖洞給你跳 ˋˇˊ
告不告是其次
先把該是你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不過女方真的很惡劣的說
若是用說的行不通
也只好上法院了
地獄???
花5萬在婚前認清一個人
算好運的咧
老話一句
不要把別人的過錯拿來折磨自己

“如果”您單方面的話屬實
那還真是破掉的麻子
那些錢就留給它買藥好了.....


既然要做的那麼絕
鑰匙也別要了
鎖換一組比較保險
以免……

翻舊帳 wrote:
地獄???花5萬在婚...(恕刪)



該要的還是要拿回來~~

如果對方態度很硬就順便告一下 ~~
機會就像老二 - 握緊就會變大 - 時間就像乳溝 - 硬擠還是會有
我總覺得既然都走到要結婚這地步應該你很愛她
若是我 可能就算了吧
好好去忘記這個人就好
錢財乃身外之物..
她對你不仁你不一定要對她不義

這都是你的選擇
天阿...這樣的婚姻有感情基礎嗎?

女方是第一次幹這種事嗎?

他們家家境不太好嗎?

正常因為不合想退婚都會把該還的還一還吧...

為了區區五萬塊跟鑽戒就把自己名聲弄臭

當這樣的詐騙集團...會不會太...沒志氣阿...
這邊的叔叔跟阿姨都怪怪的,還好我出淤泥而不染。
個人覺得樓主可以往好的地方想

花這些錢認清這個人也救了自己的下半輩子 --->值得

告來告去勞心傷神不如算了

曾經愛過就好聚好散吧

我相信你現在的痛苦外人很難體會

送你一句以前別人送我的一句話希望對您有幫助



時間是療傷最好的特效藥

但是請給他

一點時間
婚可以不結,但是不該是自己應得的東西(婚戒/週轉金)怎麼
還拿得下手呢?嘖嘖...

這種人所帶來的傷害,比詐騙集團還嚴重吧?

不只是對人性產生懷疑,可能對所有的女性都會產生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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