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有個共同組織成一個家庭的我與女友.決定24號要結婚了 結果女友在16號跟我過完生日跟我說"我們不要結婚"心裡的我在想是不是因為婚前恐懼症所以才說出這種話 當時婚紗也拿到手了 餐廳喜帖也都發了 已經做足了準備 就等著24號的來臨 結果他最後跟我說不結婚的理由是我捨不得花錢帶她出國 但是我們講好3月份去馬爾地夫 他忽然跟我說12月去韓國 3月再去馬爾地夫我心想 為何要在這麼進的時間去兩個國家 何不一次就去比較遠的地方快樂的過生活..
但是他就絕得我捨不得對她 但是他要鑽戒也買了7萬多塊 婚紗也拍了六萬多 再加上零零總總加一加也快20萬加上聘金26萬 金子3兩約16萬 降給他難道還會捨不得
結果18號說他跟他家人已經討論好不要結婚了 並且把餐廳 囍餅店 跟他的親友都通知24號不舉行了 我當下傻眼了 你都討論好了也都退了 最後才跟我說 最後媒人打電話問她 她既然跟我阿姨說我原本就不想嫁了 那當初何必跟我家人提要結婚 現在答應要結婚了 也讓我們去提親所有的事情都準備好了 再前一個禮拜才跟我說分手...
最讓我可恨的是.當決定好不結婚的同時我哥跟她爸要求 我家的鑰匙環還給我們 還有既然都要退婚了鑽戒也要環我們 還有當初原本要結婚因為他手頭比較緊所以我先借她繳5萬的卡費 她爸爸既然說要算的那麼清楚不可能啦 鑰匙跟婚紗環給你們 因為婚紗是我出錢的所以還給你們 我心想都不結婚了我要婚紗要幹麻 可見他們想要把鑽戒跟五萬塊都不打算還 最後我哥打了通電話給我前女友 她才答應還鑽戒 不過那五萬塊還沒打算還
結果我跟同事講 他們說這樣如果不結婚他又不還你錢那婚紗費也要跟她拿 因為要退婚的是她 所以這段時間籌備婚禮的費用 還有鑽石 婚紗 還有精神賠償 所以可以去提告 因為大家都絕得這樣太絕了 既然當初不打算要結婚 那幹麻還要我準備那麼多東西 拍婚紗去提親買鑽石 最後什麼都不還 最後她們家自己決定了還讓我們找不到人
既然不結婚了何必讓我餵他準備那麼多 尤其是我在製作結婚MV的那種感覺真的跟現在這樣是天堂與地獄的差別
人家都說這樣可以告她騙婚詐欺
現在已經都沒聯絡了 我在想我要討回我的面子跟那些錢去告她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