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直接說:登記妳(老婆)的名字就好~就醬子o
因為2人都有賺錢一起負擔家計~而且房貸還有20年要繳(只繳頭款)~登記老婆的名字沒差~還賺到老婆的安心感o(無價)
至於夫妻雖然是共同財產~不過登記誰的名字~確實差很大~因為只登記一方的話~處理名下財產時~是不需要另外一方同意的~另外一方只能事後追討~如果有心要離異且獨占財產的話~等另一方發現時~多半已經脫產成功~事後走法律程序也曠日費時~所以...男方單獨出錢的話~最好還是登記2個人的名字~如果不缺這一間房子(賺很大~或是家有恆產可繼承)~那不妨單獨登記老婆的名字就好o(我是不缺登記這間登記老婆名下有貸款的房屋~所以沒有這樣的困擾

呃...~如果想登記2個人名字~讓自己也安心~多跟老婆溝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