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hunk wrote:我覺得很好阿?沒捨不好..國外不是一堆男女人同居還有小孩..總比台灣現在結婚外面還一大推小三跟私生子..婚姻本來是兩相情願..基於誠信何必在乎一張紙,兩個人的人生跟一張紙比較起來..何不放開心胸讓彼此好過..就算是結婚又離婚那又如何??...(恕刪) 我在猜...你生活中大概沒親戚...也沒朋友....所以不會在意這些人的感受....大擺婚宴...收一堆紅包....然後宣布根本沒結婚....你是把這些人當猴耍嗎??你以後還要不要作人阿.......
dennis10 wrote:不會吧~~所以您也同意您的女兒以後給別人『試用』一年?如果我女兒想這樣做我應該會先打斷那個男生的腿吧~~不敢高攀... 給別人『試用』一年?這想法真奇怪未婚同居的人很多,也是被『試用』?現在離婚率很高,有過那張紙不是被『試用』?沒有那張紙是被『試用』?時代不同了!女生沒有那麼悲情在愛情與婚姻當中也能擁有主導權急流勇退and及時認賠出場遠比登記了之後又吵著離婚(告來告去)來得好彼此不適合分開就好離開不需苦苦哀求另一個人的同意我覺得這樣很好啊~
小瓜呆7770 wrote:我在猜...你生活中大概沒親戚...也沒朋友....所以不會在意這些人的感受....大擺婚宴...收一堆紅包....然後宣布根本沒結婚....你是把這些人當猴耍嗎??你以後還要不要作人阿....... 那李晶晶與王泉仁呢?結了婚又很快離婚過程告來告去歹戲拖棚就比較好嗎?大擺婚宴~收一堆紅包然後不久宣布離婚那些人也是被當猴耍嗎?
eric0610 wrote:現在民法下婚姻採登記...(恕刪) 他的男人欠了一堆錢還不完所以就叫老子對外發表離婚防止一堆債主3天2頭討上門來眼睛厲得都看的一清二楚!不過還是有少數債主不會甘心的QQ......一堆人討論一大堆的...結果這對夫妻.搞不好整天還在家裡恩愛的死去活來呢!PS.而且他們好像也沒實際登記結婚(沒結婚哪裡來的離婚!)現在結婚都要登記的才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