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mi wrote:
練筆文純猜測,只是...(恕刪)
首先信者恆信,不然您就當小說看。
故事是有點離奇,但是真的是人生經歷。我沒那麼無聊為了練筆,編寫那麼一大段。
關於債務轉讓的部分,在那個時代及年紀,哪有隨處可查的網路資訊法律不是我們能懂的,我們只知道債主找上門了,要麼還,要麼繼續跟債主鬥爭。且有些欠債是老媽名義借款。
至於您說開店基金的部份,快炒店又不是大飯店,冰箱快速爐,幾張桌椅就行了,湊個幾萬塊沒那麼難。他另外開的酒店那我就真的不清楚了。
另外我們於2002年買房,所幸當時房價極低,也退伍好幾年了,已有些存款加上老婆這邊的資金,所以門崁不高。這部分應該可以查到當時的房價。
另外我不算是人生勝利組吧…表面看起來有很風光嗎?現在收入也不過平均水平。且去阿根廷那一段時間,賠光了積蓄。才又跑回來的。目前是欠債的。能去阿根廷不過因為娶到阿根廷華僑,才有這樣的機會,這部分本來就準備在part2說明。您也可以在我先前的貼文比對看看。我應該不至於從2004年的那篇文章就開始舖哽吧。
或許故事敘述的不夠完整,才讓您有這樣的錯覺。您有疑問可以儘量提出,我再做補充說明。
至於我的心境,對於老爸說真的沒有感情只有同情,我也知道這篇貼文,會有不同的看法及意見。說是取暖文,也是為了說服自己讓自己好過點。
不過還是謝謝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