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obling wrote:
我的看法不一樣

我有個女同事懷孕
懷孕初期都騎機車或走路去火車站轉搭火車回家
因為上班座我對面
所以雨天時會請我開車載去火車站
第一次載的時候就覺得不妥
第二次同事下車前我告訴她

我不會再載第3次了
因為萬一出了車禍影響胎兒
我無法承受這種風險
這風險是妳家人要去擔的



上述言論讓我想到
我曾經有一個肌肉萎縮症的學生
家境不太好,單親
上下學都需要訂復康巴士來接送
偏偏復康巴士不是每天都訂得到
必須每天打電話,因此有時候有車、有時候沒車
沒有下雨的時候還好,下雨的時候就很不妙
都是他哥哥幫他推輪椅,走三十分鐘路回家
後來我終於找到一個有廂型車的同事願意載他上下學
沒想到同事的老公說:
「萬一在路上發生意外事件或突發狀況呢?責任誰要扛?
那是他的家人必須承擔的責任。」
因此同事不願意幫小孩接送....

這一件事是個人的價值觀問題
從這一件事也可以看到"人性"
我不管別人怎麼說
我只希望如果那是我的小孩,我會希望有人幫他
就像那個孕婦,如果他是我的家人
我會希望第一時間有人可以幫他
而不是在那邊計較責任歸屬的問題
請多想想

如果
你就是那個需要幫助的人
你還會別人在那邊計算
這是誰誰的責任嗎?

樓主可以回女友
要是改天換成她懷孕要生了
她會死撐到老公來載她去醫院
還是有什麼人都好趕快送她去醫院

有錢不敗對不起父母....買光拜光為國爭光~~~

kuanchin8247 wrote:
有個問題想問一些主張要叫救護車或打電話叫家人來送的鄉民...(先說明我不是來討戰的,單純的想知道各位的想法)
問題是:如果你是這位懷孕出血孕婦的丈夫的話,你會希望你老婆的同事(不是路人甲)怎麼來處理這件事...
(恕刪)



我認為站在原po女友反應同樣立場的人
如果他(她)是該孕婦的丈夫……

事後應該會想把該孕婦浸豬籠吧

可惜現代社會已經沒有浸豬籠這檔子可以幹
所以丈夫改成懷疑老婆肚裡的小孩是不是跟這男同事偷生的
我想應該也是相當合理
如果小孩有幸生下來,是否應該先驗DNA確認一下才對

「什麼?是男同事自告奮勇載妳去醫院?
妳不是自己本來要騎機車嗎,為何就這樣不騎了,妳的立場根本不夠堅定嘛
妳就不會自己掏錢坐計程車去醫院嗎?
妳是手斷了不能自己撥119叫救護車嗎?
不過只是流點血,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現在妳居然讓一個男的載去醫院
有為我這個身在外地的老公設想過嗎?
護送老婆去看醫生是我身為老公專屬的權利,為什麼妳讓一個男的使用了我的權利」

以上所假設的孕婦丈夫思考邏輯
跟原po女友還有某些極少數板友,不知有何差異呢?
跟一個已經要生產的孕婦吃醋,未免過頭了吧
女生神經這麼大條,結婚之後我看會更嚴重
一整個無理取鬧,要我應該會把他罵一頓
若還是講不聽就放生吧

這一篇還沒吵完啊?

我覺得RismyLin大大說的最好:

RismyLin wrote:
我大概知道她在揮什麼

她覺得能讓你陪著上婦科、該讓你陪著上婦科的
只有她一個人
換句話說她把這件事解讀成「那個女人剝奪了我的權利」

她有這樣的人格特質
但是又講不清楚自己在意的點到底是什麼
最後就變成亂揮一通
講一堆連她自己也覺得很瞎的話

她在生氣的時候不會管你是不是做好事
你越不把她的情緒當一回事
她越會覺得你把別人看的比她還重
然後就開始衍伸出你不在乎她的這種想法

這帖嘛...
誠心道歉沒有優先顧慮她的感受應該就能安撫下來

好吧我得承認女生的大腦跟男生的大腦完全不一樣
遇到沒辦法具體陳述自己邏輯的女生很令人吃不消


叫救護車已經算是正確又避嫌作法,其他的就交由家屬和醫院負責,若真要幫忙到底,難道要幫她付醫藥費嗎?

又不是在鄉下,難道要非人情味不可?假設你在上班途中遇到有人車禍送他去醫院而上班遲到,主管生氣,難道要主管體諒你嗎?
kuanchin8247 wrote:
有個問題想問一些主張...(恕刪)

chuchan1156 wrote:
叫救護車已經算是正確...(恕刪)

所以C大的意思是,就算這孕婦是我老婆,也只要幫我老婆打電話叫救護車就好囉...
台灣人百百款,這是你的想法,我尊重你的想法...


可是你拿路人甲的車禍來比(這篇的主文是同事),那就讓我覺得你是來討戰的,如果你是來討戰的,那麻煩你直接按上一頁跳過小弟回的這一篇吧...

Redchain wrote:
我認為站在原po女友...(恕刪)


看完R大的回覆,讓我不爭氣的笑了好久...
chuchan1156 wrote:
叫救護車已經算是正確又避嫌作法,其他的就交由家屬和醫院負責,若真要幫忙到底,難道要幫她付醫藥費嗎?

又不是在鄉下,難道要非人情味不可?假設你在上班途中遇到有人車禍送他去醫院而上班遲到,主管生氣,難道要主管體諒你嗎?

...(恕刪)


路人甲 與 同事兼下屬,差很多耶。
Pink0909 wrote:
上述言論讓我想到我曾...(恕刪)

沒辦法,的確是要考慮到責任歸屬
這是現實發生過的事

記得是在某個學校,有位玻璃娃娃
有一位同學對他非常照顧,平常都揹他、協助他
某天不幸的事發生,那位揹他的同學跌倒了
玻璃娃娃禁不起摔,這一摔就摔成了重傷
事後那位玻璃娃娃的家屬便向那位揹他的同學的家屬要求重金賠償,法院也判准了

看到那個新聞的當下,我只有一個感想:好人做不得,好心被雷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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