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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3058 wrote:
今天公司的八卦傳言到我離過婚的事情,因為年紀輕還不懂事,18歲就踏入了結婚了這條路,期間因為丈夫外遇又家暴,又沒有個人的自由,回娘家又會被限制時間,長期的精神虐待導致我得了憂鬱症,好不容易搜集到三張驗傷單才得已去法院訴請離婚訴訟。
這條路不是我希望的,為什麼這個年代還是有人看不起離過婚的人呢?????
大多數人不是看不起... (至於整天無聊.道人長短的三姑六婆就別理他們了)
只是會避免選擇這樣的對象.....
男人也一樣吧
離過婚的....本來就比較沒條件....
如果你是未婚女性
有兩個條件差不多的男人讓你選擇....成為結婚的對象...
一個未婚的...一個離過婚的.....你會選哪一個.....
而你的家人比較能接受哪一個....
答案很明白...
只是誠實一點罷了,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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