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的八卦傳言到我離過婚的事情,因為年紀輕還不懂事,18歲就踏入了結婚了這條路,期間因為丈夫外遇又家暴,又沒有個人的自由,回娘家又會被限制時間,長期的精神虐待導致我得了憂鬱症,好不容易搜集到三張驗傷單才得已去法院訴請離婚訴訟。
這條路不是我希望的,為什麼這個年代還是有人看不起離過婚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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