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婚姻會構成那些法律上的刑責?

我也覺得該放手
在一起20年又結婚組成家庭
而且也還有小孩了
竟然可以為了28年前的老情人一切都不要
不管是情感上或道義上都很糟糕
你現在會覺得分開是浪費20年
但現在你不分開會讓費更多青春
版主節哀,女人變心是救不回來的,放了吧,你也去找你的第二春吧,只要孩子妥善安排即可,放了吧
以樓主的狀況,實在非常不妙,因為你沒有其他家人當倚靠,而且之前房產都登記在這心不在你身上的女人,現重要的是要快利用法律途徑,看所在縣市有無免費法律諮詢,幫你要回一半房子所有權,然後你信用卡先剪卡報遺失換新,在經濟上先止血.現問題最大是小孩,真是蠻無辜的,遇到這種母親,看來你要衡量你自己能付擔幾個小孩,工作再努力一點有辦法三個都自己帶嗎?如果沒辦法,就只將小孩分開了!但小孩在你老婆那裡是個問題,你付給小孩的費用花在小孩身上有限!
女人心變了~~ 說真的就像打出去的全壘打 回不來了~

現在能做的只有損害控制~~ 確保自己的權益了~ 保住資產

男人有才兼有財 還怕沒有好女人可共渡一生嗎??

與其讓一個不愛你的女人 心生怨懟埋怨一輩子...放手對大家都好吧~

也許當她看清事實~~ 往往想像中的愛情和現實肯定大有差距~

再偉大的愛情都會被生活中的問題給消磨掉時..



布魯斯威力 wrote:

樓主,20年了,努力經營一個家20年
小王自已也有家庭,也有三個小孩,也表明不會為我老婆而離婚,但還是和我老藕斷絲連.....
你老婆心已變了,你確實需要去找小王的長官投訴,沒用就見媒體,你已經沒東西可輸了!不要讓妳老婆有恃無恐,爬牆了還要用小孩威脅你,讓妳做牛做馬養她,事實上她要小孩就是因為要妳的錢,你不要以為那些養小孩的錢真會花在小孩身上,八成用在打扮自己去取悅小王.等幾年年老色衰,小王不要了,就仗著有小孩在身邊繼續給你養! 這些所謂公僕最怕媒體了,而且這件事錯全在你老婆跟小王,完全不在你身上,你可以理直氣壯,社會輿論都會站你這邊!
加油!女人變心拉不回來了,不用浪費時間去想怎樣挽回。
現在應該準備在離婚這件事情上,站住有利的條件,選擇離婚的時機,
有小王想辦法收集證據,提出告訴,拿這一個告訴爭取離婚有利的條件,
或是透過溝通,協調放她自己一個走,讓她自己去追求愛情,
把孩子的監護權跟大部分財產抓住。
我的情形和你一模一樣,我很能體會你的心情,只不過,我是前夫24年未聯絡的初戀女友回頭來找他,就這樣勾動天雷地火,有時候不得不接受命運的安排.
之前,我們是很好的家庭,有2個小孩,我和前夫都是公務人員,我是天秤女,他是雙子男,個性很合,所以很少吵架,怎知20年我以為甜蜜幸福的感情,就如此不堪一擊.
前夫的初戀女友,原本也有家庭,因為夫妻感情不睦,她想離婚,所以先找我前夫試試水溫,哪知2人一拍即,合那女的就自己示範離了婚,來逼我前夫離婚,在前夫苦苦相逼下,我只好離婚了,現在已經快2年了
因此,我想你們夫妻還是有機會,因為小王不肯離婚嘛,現階段請你更溫柔的對待老婆是很難,但是就請你別動怒就好,讓夫妻感情不要再變糟就好,為了家庭的完整,只要你不離婚,我想有一天老婆回心轉意時,又是個幸福的家庭
好聚好散吧~這跟在一起幾年沒有絕對的關係~讓你們20年婚姻崩解~

也僅需要短短的一瞬間~~很多事情是沒有理由、沒有原因~沒辦法問為什麼?

不問如何一起為未來打拼~不問從前有多甜蜜~只是此時此刻的你們~剩下些什麼?

妳陪著我的時候想著他~~再也回不到的過去.....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