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black wrote:
頭一次在此版發文…如...(恕刪)

又一個只相信愛情的人..
保護自己不代表不愛對方..
你要想清楚,人財兩失是很痛的..
tgblack wrote:
手上有125的現金
這樣有辦法辦婚禮加買間500w左右的房子嗎?
我的想法是:房子就買女生名字…婚禮的話就由女生出
(希望能有控制不必要的花費及程序…)
末來的話我就交房貸…

可以
建議房子登記出錢的人的名字
如果堅持要登記女方的名字
那就結婚登記後再買

這樣名字雖然是女生的
未來有個意外也是對半分
tgblack wrote:
初期就先住女方家(老式三合院)
好吧…我知道應該會很多人酸我沒出息…我只想簡單點的生活罷了
話說回來女方家長…比她對我還友善…

合得來就住一起
不用在意他人眼光
tgblack wrote:
補充交往六年:小弟33 女方30....不這麼作…
這樣拖下去她也一直表示不想在等我了…
我得靠自己...我家境普通…
還完四年學貸和給了家里50w…
買了二手30w的車…才拖到33還無法成家

女生不想拖很合理
現在很多人33連對象都沒有
也有很多人33連結婚意願都沒有
不需要太在意
結婚請務必出自內心
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
信不信的過真的得自己決定

這版面本來就容易有極端意見

女方拿了房子跑了的案例這裡不算少

但沒跑的數量相信還是多數的,只是沒有發表意見(沒有難過的那方)...

樓主相信女友是沒錯的,但沒有最差的設想也不恰當

建議誠意還是得做足,但為自己留一線生機是需要的

--
建議:婚前先用自己名字買房,婚後再轉登記共同持有(其實婚後轉登記給她也行,只是建議做個產權買賣轉移需要你也同意的設定,詳細方法再找代書問吧),以防萬一。

--
另外,女生是講感覺的,就算她答應要出婚禮錢,你也要適時的主動支援加碼,不然就要有被念一輩子的心理準備。


StarandWish wrote:
你是工程師的直線思維...(恕刪)



說得好~
女人總是需要拐個彎來騙的
直線思維搞得定的女生
也不用上來問古靈精怪創意十足的網友了
手上現金125萬買500萬左右的房子很務實且OK。
至於房子登記誰的名字? 結婚後再買, 除非另行白紙黑字約定公證, 不然是夫妻財產共有, 不會因為名字是誰的, 就沒有分配權。

結婚若女方不收聘的話, 請客的錢約等於禮金(請先預估參加喜宴的人收入水平, 決定菜色檔次, 當初好像20桌花了38萬, 禮金回收約40萬), 大約再花個20萬買金飾跟婚紗照(不拍又可省7萬, 但婚紗還是要花錢租)、紅包等雜支。

樓主的條件比我婚前好太多了,為何500W的房子不能買~
回想剛出社會時口袋只有1.5w而已,買了一台貸款機車後,所剩無幾,不過我比較幸運的是,有著國立大專的學歷,讓我找到好的工作,從基層主管往上做起,相對著薪水(起薪28k)也是逐年往上升,薪水雖比不上當時所謂的電子新貴,但是貸款養家不成問題~
所以上班隔二年就跟我的女友(只認識1年多)選離公司及女友家附近的新莊區買了預售屋,而期間還是由我的母親協助幫我起了一個會及女友(現在我們家的女王)的積蓄,讓我們付了頭期款,工程款也陸續在起造期間,強迫自已儲蓄繳完,因為有穩定的工作當後盾,房貸於房子完工5年後全數繳清~(期間二個小鬼也陸續出生)
當然萬丈高樓起頭難,但是在付貸款期間真的全靠老婆大人記帳開源節流,一點一滴堆積起來~當然這期間家庭收入也有隨著公司的成長也是遂漸改觀,從不到60w,到現在含投資,已經超過300w,但她還是每日記帳(200元以上的花費全記),她說她己經習慣了,改不了了~
當然幸運的是雙親的身體還算硬朗,讓我們無後顧之憂~所以有時還真的要感謝上天的特別照顧及跟我一起同甘共苦的老婆大人~ 謝謝他們~
saya wrote:
至於房子登記誰的名字? 結婚後再買, 除非另行白紙黑字約定公證, 不然是夫妻財產共有, 不會因為名字是誰的, 就沒有分配權。...(恕刪)


不會沒有,但會影響分配的基數,也就是婚前投入買房的錢,是不必分配的,但用對方名字買,非常可能會被認定為贈與,反而你分不到初期投入的金額。

另外還有處置權的問題,基本上所有權人偷賣了再脫產,你也沒轍(沒東西怎麼分..)...

飛天又遁地 wrote:
跟你賭幸福?呵呵.......



看到那句本來沒這麼想笑,看到你這簡短的回覆還是忍不住笑出來了...


翅膀:我想問問公證人,根據國際賭例,是不是所有參賽者能帶進場內屬於自己的東西,都可以做為賭本呢?

公證人:絕對可以

翅膀:好~(壓塊玉牌在桌上)我就跟你賭命(我就跟你賭命*re)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如果真的愛到了,可以先結婚阿,幹嘛急著買房

反正都有打算先住女方家,代表房子的事還不急....

女人到處都是不怕找不到,但是樓主非常愛他,看來非她莫屬

所以可先租房子,反正房子到處都有,不怕買不到......

結婚和買房都是花費,兩件事要同時進行,只怕現在能力有限

擇一進行的話,就先結婚摟.......

買房之後別忘了還有裝潢+家具+家電....省一點大概也要50-60萬

如果是超過十年的房子,廚房和一些線路翻修恐怕更貴.........








tgblack wrote:
頭一次在此版發文…如...(恕刪)


我的疑問~

1. 新竹 & 竹北那裡有 $500W 的房子??

2. 女方不出錢,那房子為何要掛她的名字??

3. 婚禮 & 結婚的錢由女方出,這是不可能的…房子都不出了,那會出婚禮的錢??

4. 結婚,又不是你一個人的事,婚後家庭的開支,要怎麼負擔,女方的計劃是…

5. 最關鍵的一點,你們交往了六年,現在才發現你沒錢??

說實在的,
若女方只是一昩地在意於 "你沒錢、沒房" 這個點上,
建議還是放掉算了,
婚姻裡沒有我們、只有她,
要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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