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三年後的前女友,打電話來要錢

樓主這對夫妻看來還真是物以類聚,一丘之貉,蠻登對的啊.
ps.
結果前女友還沒將事件po上網,樓主就迫不及待自暴了.

kuo23 wrote:
不用理他,除非你跟他...(恕刪)


有接到代書電話了,代書說當初買賣登記時,是賣方有補地價稅給我們,請我們買方去繳,並不是我們補剩餘三個多月的地價稅給賣方,有書面紀錄為證,(當初有些雜項費用,如管理費,水電瓦斯等,我們和賣方互相補給對方請對方繳納,所以忘了到底當初地價稅是誰補給誰@@),而我們也沒收到99年度地價稅單,所以根本也忘了有這檔事....

那想問的是,房屋買賣都已經過兩年了,我們可以不用去理這筆款項嗎?反正地價稅單上的納稅義務人又不是我們?

還有,若超過繳費期限,有逾期費用的話,那我們因為沒收到地價稅單,所以活該應繳逾期費用?








版主、你們其他的發文跟其他的人有地價稅誰繳而起爭埶、你們因搞不凊楚誰要繳而上網詢問、最後查出是忘了、原來是你們忘了(代書也說明了)你卻還想賴帳、這種人真是x改不了吃x的本性
es4241 wrote:
樓主這對夫妻看來還真...(恕刪)


沒錯..

當年透過前女友借錢..現在透過前女友還錢..很正常吧..

若怕前女友拿了錢沒還..那就找當初借錢的人出來呀..你們又擺明不想找..還說什麼這幾年內電話換了..

現在既然前女友打來了..就請她約出當事人出來..若是當事人說那筆錢當初前女友有代還..那你們還錢給前女友很正常呀..

若是當事人說那筆錢還沒還..那你們就還錢給債權人..

以上很困難嗎?:

妳寫那麼多感覺就是打算..擺爛..然後上網取暖以讓自己合理化擺爛不還錢的行為呀...

地價稅那件事..代書明明就跟妳確認了..妳卻認為 代書是賣家找的 誰知會不會做手腳???

反正全部都妳講的算..妳爽就好.. 兩相對照下..我比較相信前女友了..
所以事實上
你先生有借錢來開店
然後現在想賴帳嗎?
瞭解了!

allpass1030 wrote:
我先生沒有簽借據,只...(恕刪)



欠錢不還 人家不摧 你們不還 好意思喔???
店倒了是你們經營不善 有賺錢的時候就應該考慮先還點
等到你店倒了 拍拍屁股 走了
今天還敢跑出來取暖 因為前女友來要錢????

allpass1030 wrote:
這位仁兄,你似乎搞不...(恕刪)


那你們怎麼沒去找原債主問清楚呢?
他如果說 前女友有還 就是有還
重點就是 你們還是欠某人50萬
如果債主說沒還 你就是該還債主50萬
如果債主說還了 那表示前女友真的有替你們還 那就不用懷疑那麼多

majumi wrote:
這事兒很難喬嗎?就拿...(恕刪)



重點是~~~~樓主他們也不想還
反正債主沒來催
今天上來取暖是因為有人來催~~不過不是債主

allpass1030 wrote:
我先生也因為5年當中換過手機遺失通訊電話,無法找這個人...(恕刪)


原來掉手機也是有好處的,這樣50萬就不用還了

allpass1030 wrote:
這種事還發文,就表示...(恕刪)


你是沒說不還阿
可是~~~那你還沒????
今天如果不是女方來要債 你們會還嗎????
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你們想怎樣
借錢給你們做生意還真倒楣 如果原債主真的有收到女方的錢
那真的是太幸運 不然從你們這邊 我想什麼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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