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事論事,之前的事情是之前的事情,姑且不談(而且聽起來就像是吵架開始翻舊帳)
已經有三四台無用的玩具車了還要再買真的很誇張
才兩個小孩,加起來只有兩個屁股,買四台車是怎樣,家裡老少一人坐一台?
買了又不喜歡別人念,念了就腦羞想趕人,無理取鬧到極點
結果男方陪你玩趕人遊戲啦

女方看到玩不贏人就找老母告狀啦
男方也有根岳母說明
結果岳母心中知道其實女方站不住腳(亂買東西事實!無理取鬧也是事實!),也沒辦法說太多話
所以現在女方只好上網來取暖啦

以上是小弟對這次事件的解讀,所謂旁觀者清,字字箴言
男方之前那些事件,聽起來確實有錯,但又跟這次有什麼關係?
他做錯事,你就可以亂花錢,是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