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之...(恕刪)

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
之...(恕刪)


你只是魚缸中的其中一條魚

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之...(恕刪)



或許她真的很想結婚又遇到她的菜 , 畢竟也相處4個月了 .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根據本人多年前切身...(恕刪)


雙軌並行,或是小王,或是騎驢找馬,大概就是PO主的真實狀況吧。
我,只相信我自已。
感覺綠綠der~~~~~

如果是林志玲, 我可以接受交往兩週就結婚......

女生敢就這樣嫁,也要男生敢這樣娶吧==


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之...(恕刪)
歡迎參觀我的BLOG http://princebike.blogspot.com/

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之...(恕刪)

她那麼明確的
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本來就不叫戀情...

比較像在做買賣..
在這兒沒挑到她要的貨..
去別地方買了..

買賣不成情義在
樓主應該尊重她的選擇
祝福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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