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刪文~ 謝謝
吳鳳劫鬼
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之...(恕刪)

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之...(恕刪)

很直白的說
很可能一開始你只是小王
備選之一

正取來報到了

哪還有你的份

真的認識兩週就能衝動結婚

你真的信就是傻了
我知你不知 wrote:
uneva2002 ...(恕刪)


正解
to 樓主:
我跟你同年,
目前也是單身,
我想她心有所屬,
很遺憾這種事會發生在同年的你身上,
這點也是我們要注意的,
是否交往的女生真的有心要在自己身上,
既然她都已經結婚了,
那就....下一個會更好,
祝我們都能幸福.



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之...(恕刪)


不用傷心自責
只是個備胎
結案
老實說 如果對方年紀也不小了 他還有多少個四個月來等待你

與其等你的不確定 還不如找一個實實在在的對象

同事也有相親之後不久就結婚的

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之...(恕刪)
跟以結婚為前提的女生交往四個月分手,

算是女生滿理性的,也並未辜負你太多,畢竟只會覺得可惜,

或許該想想她所說的不適合,如果繼續交往對兩人並不一定是好事,

分手就該放手,繼續走自己的人生也是好的!

uneva2002 wrote:
小弟今年32歲,之...(恕刪)


不然分手後還有所謂的守喪期嗎? lol 莫名其妙! 分手就分手了人家又沒對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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