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誰提的
(女方提出的話,那男方會多少覺得有點沒保障是有可能的(因為主觀覺得上繳的美其名是房租,其實是在補貼女方而已),
男方提出的話.....那代表男方要嘛想省房租,要嘛想用相對低於當地類似物件租屋行情的價格,取得最佳狀態下一半的房屋產權(最差狀態付出去的錢等同無息定存後解約))
2.是誰受不了遠距而使男方來到女方的城市的
(女方受不了遠距才導致現況的話,那男方確實有可能會覺得房租這筆本來是可以省下來不用花的,所以有機會認為每個月這樣繳房租有點竹籃打水
男方受不了才跑來女方的城市的話........那他自己選的,他就該面對不管是不是同居,只要來到女方的城市生活,他就是要付出一筆房租的成本的事實。哪有想要凹女方房子一半產權的道理
總之我個人認為目前最好的方案是
1.別同居了,男方搬出去租房住
2.共同搬離女方的房子,小兩口去外面租房同居(房租平分負擔,女方的房子租給別人用收到的房租繳房貸)
.....總之就是解除雙方共同居住於女方持有之房屋的狀態,這樣後面的財務關係才不會亂

雙方都想同居,且都沒有遠距離的經驗,所以沒有誰要求同居的狀況

這兩個方案都不錯😂 但物美價廉的物件要仔細找,還要可以養寵物 不然就是我自己付房貸,他分攤or全額付水電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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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1993 wrote:
雙方都想同居,且都沒有遠距離的經驗,所以沒有誰要求同居的狀況
雙方都想同居!?
但是對於同居後的生活、共同花銷,在分擔上有分岐!?
嚴格來說,婚前的財產是樓主的,所以樓主得自行負責。(這點樓主似乎也接受)
那麼水電瓦斯一人一半,這也無可厚非,畢竟使用者付費。
至於針對男生什麼都要一半,包括產權,前面很多人說明了,不再贅述浪費閱讀者的手指運動!
如果水電什麼的樓主的男友,願意分擔,但是對於樓主不願意房產變更有意見。
那真的建議樓主,分手吧,你們的金錢觀,非常的不一致。
表現上看起來,你男友或許是想積極參與你所有的事情,包括之前他『未』參與的部份。所以他要求『全面』負責一半。如果產權的部份談不攏,建議分手。
最後建議樓主,不要交往就想同居,建議認識時間久一點。觀察時間久一點才走入交往。否則來說,男生換女朋友的速度太快叫做花心。女生換男朋友的速度太快叫做.....什麼呢!?
既然房子是你的,不要隨便就邀請誰來跟妳同居。那沒什麼意義。你要省錢的話,把房子租出去,外面租屋,收入加房租,絕對可以存到錢,做好理財規劃,好野是有困難,但富足應該是沒問題!
遠距離戀愛,不過就是想見面的時候要花點精神跟體力,彼此都有足夠的空間獨處、整理對彼此的感覺。
同居,說穿了就是什麼都要磨合。那麼快同居,然後才來吵,分一半是否合理的正當性!?
引狼入室然後才跟狼談判!?何苦呢!?
情侶之間光是算錢,就算到感情出現裂痕!?這樣的同居有什麼意義嘛?情感有因為同居而變好嗎!?如果沒有,何必非要同居不可呢?沒有遠距離戀愛經驗!?難道不願意學習嘛!?
天天相見,最終卻是相看兩厭!?這是樓主要的結局嘛?你有那麼多框架規條,還有算計,坦白說,你會遇到多慷慨的人,其實有點困難!畢竟慷慨的人,很懶得算,也未必喜歡伴侶那麼愛計較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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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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