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登記在她名下,以後如果離婚房子是她的
如果是婚後才買,就算房子登記在她名下,離婚也是一人一半
在她眼裡只有利益而已,分手是對的
貴麻衣 wrote:
怎麼覺得男人好差勁...(恕刪)
女生花了9年跟男生交往
男生不也一樣花了同樣的時間跟女生交往嗎?
男生的青春就不是青春嗎?
還把交往比喻成買春
這是什麼邏輯
不想貶低女性
但事實卻是很多女性都是一個樣
堅持房子要登記在她名下,但房貸卻是男生在揹
男人把畢生積蓄拿來買房,房子卻不是自己的
女人理由千篇一律 : 這樣她才有保障
難道男生就不用保障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