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
按薪水比例去分配
例如
夫...薪水6萬
妻...薪水4萬
夫...拿4萬出來
妻...拿2萬出來....總和6萬...為家庭公基金
其餘剩的為自己的零用錢
如公基金不夠時
再從零用錢裡扣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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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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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你單方說了算的....... 這幾年我的經驗是,記得喊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