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的前輩朋友們,大家晚上好!
這是小弟首次在這邊發言,有什麼地方不妥還請各位前輩多多海涵^^
小弟有一個交往將近兩年的女友,而在農曆年前我們分開了。。。
從分手到現在我們都還一直保持朋友間相處的默契;而前女友目前身邊也有一個條件不錯的好人在追求。小弟最近在跟前女友聊天的過程也得知她對這位追求者頗有好感,而小弟也清楚明白跟前女友目前僅能是彼此的好朋友。
因此,小弟我為了保持和平分開的風度以及日後跟前女友繼續和諧相處的關係,小弟鼓勵她可以試試看接受這一段新的感情;而小第也言明雖然心酸但還是絕對會祝福她幸福開心的立場。最重要的,小弟告訴她若將來認為咱倆有機會,則可以隨時隨地回頭來找我。
是這樣的,小弟想請教版上的前輩朋友們有沒有過跟舊情人"破鏡重圓"的經驗?
小弟明知道也許這次分開就是從此兩條平行線,但小弟一直告訴自己應該要看遠一些,也許將來的將來我們還是會有機會走在一起,畢竟一個已經深深愛了兩年的人,小弟比較不容易說服自己就這樣永遠放開她;所以我告訴自己她僅是短暫缺席,將來總有機會再碰在一起的!
希望各位朋友能多多跟小弟分享己身經驗!也望大家不吝賜教^^
謝謝各位花時間瀏覽。祝大家都能遇到相愛的另一半!
Blue Foundation wrote:
版上的前輩朋友們,大家晚上好!
這是小弟首次在這邊發言,有什麼地方不妥還請各位前輩多多海涵^^
小弟有一個交往將近兩年的女友,而在農曆年前我們分開了。。。
從分手到現在我們都還一直保持朋友間相處的默契;而前女友目前身邊也有一個條件不錯的好人在追求。小弟最近在跟前女友聊天的過程也得知她對這位追求者頗有好感,而小弟也清楚明白跟前女友目前僅能是彼此的好朋友。
因此,小弟我為了保持和平分開的風度以及日後跟前女友繼續和諧相處的關係,小弟鼓勵她可以試試看接受這一段新的感情;而小第也言明雖然心酸但還是絕對會祝福她幸福開心的立場。最重要的,小弟告訴她若將來認為咱倆有機會,則可以隨時隨地回頭來找我。
是這樣的,小弟想請教版上的前輩朋友們有沒有過跟舊情人"破鏡重圓"的經驗?
小弟明知道也許這次分開就是從此兩條平行線,但小弟一直告訴自己應該要看遠一些,也許將來的將來我們還是會有機會走在一起,畢竟一個已經深深愛了兩年的人,小弟比較不容易說服自己就這樣永遠放開她;所以我告訴自己她僅是短暫缺席,將來總有機會再碰在一起的!
希望各位朋友能多多跟小弟分享己身經驗!也望大家不吝賜教^^
謝謝各位花時間瀏覽。祝大家都能遇到相愛的另一半!
騙人騙鬼不可以騙自己。
人都有兩面 笑臉下面藏著惡魔 只是一瞬間的愛也會轉換成怨恨 怨恨最終會使這個世界血流成海 一寸前是黑暗 回頭看的話也是黑暗~♥
分手的原因不知道又怎麼可以判斷是不是該破鏡重圓呢?
是你偷吃?
還是妳女朋友外遇?
又或者是因為個性不合常吵架?
又或者是兩個人有一天起床突然覺得不該繼續在一起?
但你說你們分手後還能像朋友一樣相處,我倒是覺得很佩服.
但是換個角度想,這是不是代表兩個人之間已經完全沒有戀愛的感覺?
既然如此,又何必再續前緣呢?
就像有些大大講的,天涯何處無芳草?
不必太執著.
若你這麼放不開,那當初又為何答應她要分手呢?
總之一句話,你的故事讓我看的整個矛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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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若是因為距離的關係,那我覺得你們還是不要復合對兩個人都好!
在此提供小弟本身的經驗給你參考!
我剛認識我女朋友的時候,我在台中工作,我女朋友在台北。
會認識是因為以前大學的同學介紹的(我念北部的大學)
因為我女朋友算是很不黏的那種類型(簡單講就是很冷淡的),所以追起來也格外辛苦
當初是靠著無比的恆心跟毅力一個禮拜上台北最少兩次才慢慢追到手的
她當初也跟我談過遠距離戀愛的困難處,但是我告訴她,為了她我可以盡力讓他感覺不到距離造成的疏離感
也或許拜她不黏所賜吧,基本上都還可以維持!
我的維持方法:六日就不要講了,一定是到台北報到,晚上借住我同學家(就是那個媒人)
他那一陣子基本上都快被我煩死了。
然後禮拜一到五我最少會選一天下班後坐高鐵衝上台北就為了陪她吃個飯,然後當晚再坐高鐵回台中。
偶而她心情不好的時候會增加個一兩次下完班衝上台北。
就這樣維持了半年(當然中間吵架次數還是不少),在多方考慮下,我毅然決然的把工作辭掉,重新到台北找工作。
或許有人認為終於修成正果了!其實不然!痛苦才正要開始!
在我們交往之前,我就知道她心中有一個理想,她想去英國生活一段時間,感受一下外國的生活步調跟體驗,
為此,她之前就多方收集資料,找到一個當志工的方案,可以去英國做些服務性的工作,然後住在那邊,為期一年。
我一開始是試著盧她,她似乎也因為跟我交往而有點動搖她出國的決心,當然為了這件事我們也吵過很多遍,
後來我說我為了她決定把工作換到台北,希望她能考慮留下來,她總是說若我們感情堅定,又何必怕這一年的時間會有變化呢。
終於,在我上來台北工作一個月後,她跟我說她決定要去,若是她因為我放棄她的理想,就算最後我們順利走在了一起,她知道她自己永遠無法擺脫這件事造成的陰影。
我看她這麼堅決的表態,心中雖有千百個不願意,也只能放手讓她去。
從一百五十幾公里的距離,瞬間增加到將近兩萬公里的超長遠距(地球周長應該是四萬公里吧,如果沒記錯!)
那種感覺沒經歷的人應該很難體會,尤其我為了她把工作換到台北(之前我在台中住家哩,離公司近,上台北就要自己租房子)
每每想到此,總是會有許多怨念。尤其英國跟台灣的時差足足八小時,所以她醒著的時候我在睡覺,我醒著的時候她在睡覺,每天可以上網聊天的時間不到三小時,還要剛好雙方都有空。
所以我真的是付出了很大的心力在維繫這段感情。
終於,剩下一個月的時間,她要從英國回來了!如她所說,連這樣的考驗,我們兩個都走過來了,還有什麼事情會比這更難面對的呢?
雖然我跟她交往一年半的時間只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維持短距離的戀愛,但是我覺得並不影響我們之間的感情,
而且就在今年二月,我趁著過年的長假,飛到英國去找她,過了一趟不錯的英國自由行,語言不是問題還是自由行比較有趣。
講了這麼多,我只想說,長距離並不能當作分手的藉口(當然這是因人而異),但如果你們因為距離的關係而決定分開,那就不要再去想復合了。因為那只會增加雙方的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