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四從澎湖趕回台北
下午兩點在加護病房看著外婆大口大口的喘息著...
叫外婆都沒回應...
下午近五點外婆回去了...
四月二十五
在台北休息了一天
搭晚班飛機回澎湖(錯過校慶進場)
四月二十六
實習課突然想起校慶進場好像會點名
問體育股長校慶進場有沒有記我曠課
他說有,四堂
我說家裡有急事所以返台可不可以劃掉
他說有什麼急事爲什麼不能來
我說外婆回去了
他說阿怎麼今天就回來了(回澎湖)
(我...)那可不可以劃掉啦
他說要問老師,不然怕出事他要負責
(心想這有什麼可以出事的...?
論缺況懲罰,我都說因為急所以來不及請假了;論點名有點到但我卻在外出事也說不過去,因為我好端端在這)
(好吧,你要照程序,我就好好照程序吧,打電話給老師,老師同意幫我取消缺曠...)
前面他有點懷疑我怎麼今天就回澎湖,我想就算了,應該是我氣頭上會錯意
後來實習課結束
我跟他一組
他跟另一個組員在點器具
筷子五雙,有冇
湯匙一支,有冇
鏟子一支,有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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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孫代代出狀元,有冇
(哇勒x)
我是笑笑的...但其實很不舒服...
我是很好被欺負嗎?
爲啥有人可以這麼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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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部分
重大集會要事先請
我假日去哪請?
補假?點名天都還沒交出去怎麼補?
直接劃掉是老師也同意的做法
打給老師,老師就說你有急事"直接跟點名的"說劃掉就好了啊
體育跟我說記了四堂叫我去問班代怎麼請假(重大集會)
結果點名單是用"鉛筆"劃的,而且根本沒交出去(表示他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而且選他就是要來爲班上同學服務的
他不能決定的事情應該是由他再問上面的人
而不是由我向上面的人問過再來跟他說上面的人說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