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跟老婆炒飯﹐炒的火熱時跟她要求一件事﹐這件事我要求過多次但她不答應﹐不過當時說"好"

後來要她兌現﹐她反悔了!而且說我當時這樣要求等同持槍恐嚇她....恐嚇下的契約是沒有實質效力的

各位不覺得她在強詞奪理嗎?




The Wingman wrote:
有次跟老婆炒飯﹐炒的...(恕刪)


要求走後門??


The Wingman wrote:
有次跟老婆炒飯﹐炒的...(恕刪)

嗯嗯 你的錯 持械恐嚇 犯規了喔
The Wingman wrote:
有次跟老婆炒飯﹐炒的...(恕刪)


炒飯當中~說的話當然不能算數啊
The Wingman wrote:
有次跟老婆炒飯﹐炒的...(恕刪)

同上, 被八寶兄搶先說了
沖繩黑八寶 wrote:
要求走後門??...(恕刪)


二樓大大,你的回應真是笑死我了...
這就是傳說中的"躺著也中槍"....

The Wingman wrote:
有次跟老婆炒飯﹐炒的...(恕刪)

是....以碗就口嗎?.....不從....會滿臉飯粒的喔
The Wingman wrote:
有次跟老婆炒飯﹐炒的...(恕刪)

你可能忘了放豬油。反臉了」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The Wingman wrote:
不過當時說"好"...(恕刪)

都說炒的火熱了
那這個"好"會不會是一連串的氣音+狀聲詞啊?
好好好~~喔喔喔喔~~啊啊啊!!
希望不久的將來,也能在Moto GP的頒獎台聽到台灣的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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