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剛註冊01,一直以來都只是個看倌,
我承認,我是po上來取暖的,要炮我的請手下留情!!
小弟今年42歲,帶子狼一匹,可是我卻像是個單身,因為兒子從小就習慣和我父母住。
話說,小弟的前女友(今年39歲了,但外表和內心都像30歲),和小弟交往了好幾年,
剛交往時一切都還算甜蜜,我也認為應該這輩子會和她一起過了,
可是到了第三年開始,我們開始有越來越大的爭吵,
原因是我的父母給了我很大的壓力,抱怨前女友對我兒子似乎不太關心,
因為前女友沒有任何家人,只有一個早就不再往來的父親(聽她說她父親沒養過她),
所以每次溝通的時候,換她向我抱怨為何我不需面對她家人,可是她卻必須去面對?
最糟的時候,還有一次鬧到要分手,她說我配不起她,因為我是獨子又是個有孩子的人,
不過後來還是沒有分,只是我想想自己的情況確實對她不太公平,
所以此後在生活中送給她的禮物,自然就越來越大份了。
雖然沒有分手,但情況也沒有改善,
一邊是父母、一邊是愛人,二邊我都在乎,可是我的智慧不夠沒有能力擺平,
提過幾次要結婚,但她都不肯,
不過她對我還蠻照顧的,就是和我的家人關係一直沒有很好,以及她有些任性和孩子氣,
我心想或許我再對她好一點,她會有些改變,也或許她就會心甘情願的對孩子多一點關心。
到了第五年,她還是提出了分手,
給我的理由是,我把她當寵物,只懂得滿足她的生活,卻不懂她要什麼,
痛啊!如何能不痛,畢竟是五年的感情了,
幾次努力的挽回,但她都不為所動,
可是她卻又常喝了酒之後打電話罵我,說我不懂珍惜她,
我有些放心不下,偶爾也會打電話關心她,
曾經有一次出現一個自稱是她老公的朋友,但過沒多久,她打來說是朋友鬧她的。
約半年的時間過去了,我也漸漸的平復,
但她忽然說希望我們可以繼續當朋友,還請我幫她找一份工作,
這時候的她,已是一身負債,連卡債加一加都超過百萬了,
我問她原因,她說她因為無法承受感情結束的痛苦,所以過著今朝有酒今朝醉糜爛的日子,
我承認是我舊愛難忘,實在不忍心看她為錢所苦,
所以幫她把債務都還了,還勉強朋友硬是找一個工作缺給她(月薪8萬,其中5萬我暗自付的),
我一再安慰她、鼓勵她,錢花掉就花了,重新再存就好了,
當然,我不是聖人,我提過幾次希望要跟她復合,
但她總是跟我說,多給她一些時間,目前她暫時只想一個人過,
不過我們幾乎每天都會一起吃晚餐(我和她都一個人住,吃了晚餐後就各自回家)。
四個月前(已認識她七年),她終於跟我復合了,
我心中那種喜悅,不會形容,就像是得了樂透,
但美中不足的是,她說她被朋友騙了,這一年多來的積蓄全被騙光了,
錢嘛,再賺就有,二人在一起可以快樂幸福不是才更重要嗎?
我跟她說放心,因為她還有我。
雖然接下來的日子偶爾仍可以看見她的笑容,卻看不見她為我們復合而喜悅,
而且還常跑出去找她姊妹喝酒,說是為了發洩被朋友騙的鬰悶心情,
我不以為意,想說就給她一些時間消化吧,
畢竟那是她一年多的工作積蓄啊。
二個月前,我看她一直無法釋懷,所以建議她對朋友提出告訴,
她本來不願意,可是後來又答應了,不過她說要自己找律師處理,
我幫她上網找相關資料,她自己也準備了一些借據和本票(這二件資料是她後來找有力人士出面去要回的),
上週五我開車載她要去找律師詢問與辦理,但她說她想先去廟裡告狀,
我心想,隨她吧,就陪她去了,
她去拜拜的時候,我在車上等,順手翻了翻她準備帶去給律師看的資料,
其中,我看見她自己手寫的一張像是自訴狀的東西,
我仔細的看了一遍,看著她自己記錄每一次匯錢出去的日期,
看完之後,我整個呆掉了,心裡直想,怎會是這樣?
以她自己記錄的時間上看,
她離開的那半年裡,其實錢不是花掉,而是全"借"給了那個朋友,
這一年多來她身上的錢也全是匯出去"借"給她那個朋友,
我突然想起,那個時候我曾打電話給她時,有一個自稱是她老公的人,
心中有一種恐懼的直覺,這個"朋友",一定是他。
她上了車,我什麼都沒說,
我謊稱說我人不舒服,改天找時間再去問律師吧,
快到她家的時候,我終於還是按奈不住心中零亂的思緒,
我試探性的問她說:『妳真的那麼愛那個男人嗎?值得妳為她付出這麼多、欺騙我這麼久。』
她本來不承認,一直堅稱是被普通朋友騙了,
但我不斷的詢問她細節,最後她很忿怒的對我說:
『他是個大爛人,是我瞎了眼,但如果妳當年懂得珍惜我,就不會發生後來的事,這一切都是妳害的,是妳、是妳害我一無所有。』然後她就下車走了,
當時我在車上足足坐了有一個小時,那種心痛的感覺,連呼吸都覺得痛。
這二個月來,我一直心裡很難受,一直想著自己做錯了什麼,
就算她對我沒有了感情沒有愛,又何必這樣對待我,
難道相信愛一個人是錯? 難道相信一個人也是錯?
上個月底,她跟我朋友辭掉了工作,她對我朋友說,她一直都知道她的薪水有一大半是我給的,
她請我的朋友跟我說謝謝,然後說要搬去沒有人認識的地方重新開始,
朋友通知我之後,我跑去銀行匯了20萬到她戶頭,並且發了一段簡訊給她:
『我知道妳已一無所有,也沒有了工作,匯了點錢給妳,希望妳能好好過,
妳知道的,一直以來妳是我最不捨的女人,但抱歉的是,我始終沒有學會懂得妳要的是什麼,
我沒有妳以為的堅強,只是我身上的責任讓我必須學著像是一位打不倒的人,
很想恨妳,但我不忍心,因為過去七年來妳曾經帶給我幸福的回憶,
我愛妳,過去是、未來也是,但我知道我不是妳要的那種男人,
只能深深的對妳說一句,祝妳幸福!』
結語:
努力了七年的感情,就這麼不堪的結束了,
以她第一次匯錢的時間算,她在第一次和我分手之前就已移情別戀了,
也就是說,這將近二年我就像是個傻瓜,全然不知情,
會恨她嗎? 會! 但恨了又能如何?
呵!自己都這把年紀了,卻還要再修感情學分,
愛情,真的好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