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聚餐時,朋友問我一個問題,他和女友因為時常有爭執,現在面臨分手危機,不過他更在意的是

他曾和女友共同買了未上市的股票,一人出資15萬元(以女方名義購買),現在如果分手了,那15萬元怎麼辦?

認賠殺出嗎??我想15萬雖然不算多,但是也要工作個2~3個月才可以賺回來,不免都替他心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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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 wrote:
他曾和女友共同買了未上市的股票,一人出資15萬元(以女方名義購買),現在如果分手了,那15萬元怎麼辦?
恕刪)


很抱歉 股票上是有記名的!! 那是你們雙方的事

香蕉 wrote:
昨天中午聚餐時,朋友...(恕刪)

無所謂啦.............

要。也OK
不要。也OK.....................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香蕉 wrote:
昨天中午聚餐時,朋友...(恕刪)


誰先捲款誰就贏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香蕉 wrote:
昨天中午聚餐時,朋友...(恕刪)


150000 ÷ 3000 =50 懂嗎?
樓上的意思是...做滿50次=打平 多餘50=賺 低於50=虧or補到50 的意思嗎?

linny220 wrote:
樓上的意思是...做...(恕刪)


這是你說的喔,我也不曉得為啥寫上個莫名其妙的算式...................................

香蕉 wrote:
昨天中午聚餐時,朋友...(恕刪)


肉償

你覺得行嗎?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香蕉 wrote:
昨天中午聚餐時,朋友...(恕刪)

一張股票1000股,
一人分500股不知可不可行
兩個把問題拿出來談啊...看是要一邊認購另15萬,還是等股票上市就賣掉一人一半...
白紙黑字加第三證人寫清楚....15萬不是小錢,什麼認賠...
記得用msn討論,然後把內容紀錄下來...不然有些人會不認帳...
另外,15萬是用匯款的還是什麼方式...有紀錄也要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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