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聚餐時,朋友問我一個問題,他和女友因為時常有爭執,現在面臨分手危機,不過他更在意的是他曾和女友共同買了未上市的股票,一人出資15萬元(以女方名義購買),現在如果分手了,那15萬元怎麼辦?認賠殺出嗎??我想15萬雖然不算多,但是也要工作個2~3個月才可以賺回來,不免都替他心疼阿~
兩個把問題拿出來談啊...看是要一邊認購另15萬,還是等股票上市就賣掉一人一半...白紙黑字加第三證人寫清楚....15萬不是小錢,什麼認賠...記得用msn討論,然後把內容紀錄下來...不然有些人會不認帳...另外,15萬是用匯款的還是什麼方式...有紀錄也要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