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朋友來我家
跟我講了一個超屌的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
他最近認識一個女生
兩個個性很合 眼看就快在一起了
而他們兩個都同姓 女生一開始就怕說會不會是親戚
結果兩個都回家問 他們祖父的名字

得到的答案:兩個是親戚
而且非常親

大概是這樣

一段完全不會有結果的感情

男方回家問完後,他老爸跟他說 女方老爸是他堂哥
兩個人現在超痛苦的 可以版上大大幫忙一下算算看是幾等親嗎

不過我想不管幾等親 他們家人都會反對吧....
文章關鍵字
真的還蠻厲害的!!!圖勒15151515
zysh wrote:
剛剛朋友來我家跟我講...(恕刪)

還好吧!

認試也不久, 要分粉不難...

其實就算要在一起, 還沒啥萬萬不行的!

說近親的禁婚規定, 不就是怕生出不良的後代機率高嘛!~

以現在的醫學, 如果產前檢驗機制加強, 應該可以避免粉多了!

當然~ 最好就是抱定不生育! 以免萬一!!

不過, 法律層面的話... 就是說, 只能是黑婚了!~ 不能登記囉!!

話說, 這年頭, 婚姻的實際意義也沒差那一張紙吧... 脆弱得很!~

如果真的是認定此生不悔的真愛...

管其它人那摸多...

現在的人就是太被世俗所綑綁阿... 其實只要不是危害他人的事, 何妨...

zysh wrote:
剛剛朋友來我家跟我講...(恕刪)
民法第983條--近親結婚之禁止。

但只要不登記結婚(例如僅同居),似乎並不違法,因為刑法第230條的與血親性交罪,對象是直系或旁系3親等內之血親。樓主所說的男女主角應在3親等之外。

不過,要考慮一下優生學...

Kenny1734 wrote:
民法第983條--近...(恕刪)


這樣算三等親之外嗎
我怎麼覺得他們兩個超親的~~

連男方老爸都說很親 暗示我朋友不要亂來了



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對於親屬不得結婚的限制,僅規定下列三種親屬不得結婚:
第一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第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
第三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個人認為為六親等之旁系血親 ,

依上述第2款,

結婚為無效!! 有錯在通知^^

zysh wrote:
剛剛朋友來我家跟我講...(恕刪)


男女雙方的爺爺是兄弟,當然親啊!
我用600D寫日記
所以說男女方的爺爺是兄弟嗎?還有爺爺=祖父,爺爺的爸爸=曾祖父。

如果沒看圖我還以為她們兩個的爺爺是同一個勒~

zysh wrote:
剛剛朋友來我家跟我講...(恕刪)



第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


抱歉,砍掉重練!

A夢
看不懂事實的是藝術,看得懂藝術才是事實。用心看,不要只用眼睛。我是雙子座裡的一位平凡人~

zysh wrote:
剛剛朋友來我家跟我講...(恕刪)


我只覺得.你朋友應該很會把妹.

這種故事都唬爛的出來.應該可以把妹妹唬到一濘一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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