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在台鐵的區間車上與人發生糾紛,時間為中壢往南下07:54分區間電車上,因為工作關係要到新豐上班,大約已經通勤快一年了,這段期間發現一位大約四十歲中年男子,行為不同於一般人,因為有空位他不坐,選擇性站在學生或是上班女子的前面,臉上的笑容讓我感覺與一般常人不同,如學生與上班女子離開他就轉換其他的學生與上班女子,今天大約到埔心站時,這位中年男子換到我旁邊的學生面前,小弟一時衝動就拿起我的手機拍攝這位中年男子,後來這位中年男子也拿出手機,當下就變成兩個人互相拍攝,後來中年男子就指責小弟說為何拍攝他,這對他是性騷擾,他感覺非常噁心,後來就做出打電話報警並於電話中跟警察說小弟性騷擾他,小弟心中突然發現,這樣好像他真的可以說我騷擾她,但是我沒有辦法舉證他騷擾其他人,後來心想反正都遇到了,就在楊梅站跟這位中年男子說走去警察局釐清案情吧!!後來中年男子說要去找列車長說明原因,小弟心想不是要去警察局嗎??..............重點中年男子在列車車門快要關閉的時間點上了火車,留下要跟他去警察局釐清案情的小弟本人...........一整個傻眼,想要詢問一下,如果這樣真的互相告訴,
第一好像浪費社會資源
第二就如上面所述小弟本人好像比較站不住腳
從楊梅站再坐下一般區間車到公司的途中,小弟一值在思考,今天這樣的行為到底是對還是不對,
應該有些人會說:"你怎麼這樣確定他有問題",我還真的沒有辦法舉證,但是如果因為這樣,這樣女生不是真的比較吃虧嗎??....想到小弟的家人跟女友如果在火車上也遇到了....一整個心情超差,小弟想要先打電話到埔心、楊梅、還有湖口的鐵路警察局詢位看看(中年男子在湖口下車),是否有人打電話報案,大家覺得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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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給的意見與指教,就像某位朋友所說不要因為外表而輕視他人,而且我也真的沒有辦法證明那位中年男子的行為有違法,今天我挺身做了這樣的動作應該也沒有什麼效果,只能提醒有遇到的人,如果真的有感覺不舒服的話就反應出來,自己要會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