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和女友交往快3年了,而我是家裡唯一的男生,請問一下如果你們的女朋友生過病,但已比較好了,也可以工作,但仍要持續吃藥控制,因此她說她未來不生小孩,我看過有此病的人也可在醫生控制下生產,但她仍害怕有風險,她說若要結婚只能選她或小孩,不然就分手,我愛她也想有自己的小孩,各位要如何決擇或看法?
crystals wrote:各位,我和女友交往快...(恕刪) 除了領養之外也只有分手…先跟父母說好要領養,不要等到將來你想生,她不能生再來吵架…相信我,你結婚後會陷入一種愛自己還是愛對方的思緒死巷子…而且,也容易造成外遇的藉口。
我是覺得領養一個小孩就解決了,事實上我也不太希望老婆承受生孩子的痛,不過我老婆是很期待有小孩,就沒這問題。樓主的問題似乎是卡在想要"自己"的小孩,可以仔細考慮看看,所謂"自己"的小孩是怎麼定義的,有自己的DNA才叫自己的小孩?還是傳承自己的關懷與愛才是自己的小孩?有時候退一步看看,很多事情都會豁然開朗,另外,假如你不是這麼愛你的女友,那就分手吧,你可以有自己的小孩,她可以有更愛她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