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現在的說法我是一個家暴兒,20幾年前沒有這個名詞,所以我15歲就離家了所以從離家那天起就沒有向家中拿過半毛錢,自己半工半讀讀完大學、自己貸款買房子,也娶了老婆生了兩個女兒。
我父親從來就不過問,所以我老婆、女兒長怎樣、叫甚麼都不知道,所以我都說那是我傳說中的老爸

我父親平常都不會找我,只有缺錢的時候會找.......有錢也不會想到我只會自己花。
養育父母是天經地義但這種情況讓我頭痛,每次要錢都要好幾萬.....當我開銀行啊!兩夫妻一個月薪水加起來也不到6萬,還要房貸、兩個小朋友讀幼稚園、保險.......等,去哪生錢啊!
給他錢我的生活就會很難過,不給他又好像說不過去感覺很不孝,重點是他五專樣樣都專那那麼多錢可以這樣搞。
有時候覺得說與其給他那些錢,到不如替我小孩買衣服、帶她出去玩還比較實際。
錢給的實在很不值得但不給又覺得.........困擾!
真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