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先說我自己的感想:美...(恕刪) 自由並不表示就能放蕩.我行我素,自由也不能當隨便,自由也不表示外遇.劈腿,最後能沒事拍拍屁股跟外遇對象去逍遙,妳看阿湯哥,結了三次婚還是定不下來,感情飄飄蕩蕩,這就是妳想要的自由嗎?...那麼喜歡自由,就上面有人講的,你不要結婚就好啦,不結婚,你要何時離開對方都可以,只要不去碰有婦之夫,通姦罪.婚姻法律都束縛不了你,每個國家的文化發展.人民素養都不相同,為什麼我們非得學別人不可?...哇哈哈...
"因為,當另一方受不了你,或你受不了對方,可以自由的決定自己未來的人生,不用被綁死一輩子。"等你真的嫁給有阿湯哥那樣身價的明星,再幻想離婚後可以"決定自己未來的人生"(當然是有幾億贍養費和豪宅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