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間對錢的看法差異真如此大嗎??是我有什麼問題嗎?

近日和交往5年的男友分手了

交往期間,為了他離開業務性質的工作,當時月薪約45-60K
(工時長不能陪他,壓力太大時又會忍不住對他亂發脾氣)

甚至後來還還自己路邊攤賣早餐每月12K~18K,也是因為這樣有更多時間可以陪他

但是離開業務工作後,真的窮到連房貸都繳不起
所以才開口和他借錢(我千百萬的不願意開口)
借的錢金額大多我都有記下來

現在要分手了,我告訴他這些錢我會把房子賣掉後還他
後來,朋友勸我不要輕易把房子賣掉,畢竟這年頭一個單身女子要再買一間房子實在不容易
如果需要的話,我朋友和家人也隨時可以不計較幫忙我

但是好幾位朋友都反問我,在一起這麼久,難道他都不需要負擔一些嗎?

我說:我並不想和他算這些,也算我自願要給他住的
有啥好要他幫忙的,但是我和他借的,我就應該要還不是嗎?

所以交往期間只有到我開始繳不起錢以後,才要求他幫忙繳電費(1000/M)和管理費(1200/M)

我的房貸每月約12000元
我們差2個月就交往滿5年了,其中和他借了房租約150000元
目前有考慮先信貸還給前男友,但是朋友一直勸我這部分實在不需要還他,更何況是為了他去貸款

昨天我有試圖和我前男友談到錢的部分,也告訴他我要去貸款還有找朋友幫忙來還他這筆錢

前男友一開始說:叫我不用急著還,一直要我當作是和他借,也叫我不要去信貸還有和朋友借
但是對他,我不打算拖這筆錢,因為最後一定都是要還的

因為講的不愉快,我就告訴他(也是事實)

和銀行貸款我只要多負擔利息,但是不須負擔任何人情壓力
和朋友借,那些人根本不在乎我最後有沒有還
通常等到我要還錢的時候,這些朋友就會裝傻....不過其實我還是都會硬要還
其中,朋友有說可以一起借我需要信貸的部分,但是被我拒絕了
(和男友交往期間,完全沒有和任何朋友聯絡)

但是和前男友借,他是一個會"記住"的人,雖然他也不窮(年薪約百萬左右)
但有欠他錢我壓力超大,只要看到記著我欠他錢的檔案

我就覺得,下一餐連個50-60元便當也不該吃,可以忍著不吃就不吃,就算要花錢還不如吃吐司或20-30元可以解決一餐的(這句我沒有告訴前男友)

講到最後,我忍不住對前男友說,如果你可以和我朋友一樣,欠錢不用還,我就接受你借我錢
但是你根本做不到,他也回答:欠錢本來就要還,有借有還,這我無言

只是,他說我和我朋友們對錢的觀念實在太灑脫,想請問各位鄉民真是如此嗎?
文章關鍵字
雖然說借人錢 就要有錢收不回來的心理準備
但朋友之間欠錢不用還是不對的觀念, 欠錢本來就要還!


Lulusmom wrote:
近日和交往5年的男友...(恕刪)


房子若負擔不起就別買了

不用還,有事情叫他來找我吧

關於債務的事情,剛好我有認識一些朋友在從事這些業務

如果你前男友真的這麼想要這筆錢.ok,傳訊跟我說

我會留電話給他,這筆錢會有人出面幫他處理

大家互相互相,他錢拿得回來,我們也賺一點走路工
欠錢,本來就應該要還,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但是,房租的部分,妳說妳跟他借了15萬的房租費,為何有房貸還有房租呢?

我認為,若是跟他借的是為了繳房貸,而他這幾年也確實都住在這房裡,

是不是可以跟他討論看看,打個折扣在還,畢竟他也住了這麼久了,

妳又不想虧欠他什麼,但又造成妳經濟上的壓力(會請他打折後再還是因為房子還是寫妳的名字)。



我會建議妳,真的不愛了,就分的乾乾淨淨,整理好自己再出發找下一段感情

還跟他有金錢的糾葛總是會讓自己還留在過去,條件談好,一次清一清,重新來過

不管是貸款還是向家人朋友借。

房子,真的不要賣,15W說少不少,說多,也沒有多到要賣房子才還的起(又不是150 or 1500萬)

妳賣掉了,還要在買一間,真的很難,相信這妳自己也知道.......

廢話說太多了,祝妳可以早日解決,邁向新的人生喔。
跟朋友借錢不用還?

有這樣的事?

那你直接跟你朋友借比較快吧!

借個15萬不用還幹嘛還考慮




Lulusmom wrote:
近日和交往5年的男友...(恕刪)


觀念問題,非關對錯.

"親兄弟明算帳",這絕對是對的.

如果朋友之間把"借"跟"給"混在一起的話,日後絕對出事情的.

Lulusmom wrote:
如果你可以和我朋友一樣,欠錢不用還,我就接受你借我錢但是你根本做不到(恕刪)


如果因為要分手, 不打算跟前男友有瓜葛, 所以不希望欠這個人的錢, 這是很容易理解的
可是, 偏偏如果對方能接受你的想法, 你又願意跟對方有瓜葛
這個邏輯挺怪的

你心裡本來也沒有要賴帳的意思, 對於無息的壓力, 為何不願承擔? 卻寧可去承擔銀行信貸?
你沒有把朋友當朋友喔...

關於你前男友的觀念, 你大概認為比較冷血, 缺人情味
然而這種觀念很平常, 並不奇怪

基本上, 你比較憑感覺行事, 比較難以預測
交往期間,為了他離開業務性質的工作,當時月薪約45-60K
(工時長不能陪他,壓力太大時又會忍不住對他亂發脾氣)

甚至後來還還自己路邊攤賣早餐每月12K~18K,也是因為這樣有更多時間可以陪他


這就是錯誤的開始

兩人互動 一樣保有自己..不是一味配合對方

Lulusmom wrote:
近日和交往5年的男友...(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差異是真的很大,樓主可以在還有房貸的情況下,把工作從45-60k一下降到12-18k,而且還cover不過來要借錢,我想不是太多人會這樣作吧。
如果已經是夫妻或是已經到合併收入的情形下,為了感情或其他降低收入還說得過去,但顯然兩人財務一直都還是獨立的計算的。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