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妻,當時25歲交往一年半後"奉子成婚"
當時年輕天真的以為只要同心就可以克服現實生活的考驗
但我錯了
在價值觀、個性嚴重衝突下
在97年暑假女方選擇先離家後與我談判離婚
在百般不願下與女方嚴重抗爭(以性命相博),不得已同意她的要求
離婚後,孩子監互權共有,每週假六、日孩子在她哪過(這是錯誤的開始)
當然
這期間我數次嚐試挽回
但失敗了
約兩年前,因工作關係需早起外出工作
所以協調她能否早上來接孩子上課(她是安親班老師)
她對孩子有思慕之情,二話不說就同意了,
就這樣轉眼過了近二年,孩子也上大班了
但今年至今事情有了重大的轉變
她交了男友(現已是夫妻之名)
約在一個月前,早上與她見面發現她身型變了
變得更圓潤
當時我判斷是懷孕了
至今我的觀察沒錯,
現在,與她見面看到她挺著與別人的孩子
內心就滿是煎熬
------------我是分隔線-----------------------
在下有幾點想請問芸芸網路鄉民的看法
1.我試想,與女方談判要將孩子假日的時間也一併爭取過來,斷絕藕斷絲連的日子
我的方案
a.改成一個月母子探視一天,如此的頻率是長或短
2.若女方,不願,需走上司法一途我的勝算多大,我正常工作,無債務因素,耐心教導孩子
後言
在下,處女男,女方水瓶女
感謝鄉民
不吝賜教

-------------------更新2012/07/23----------------------------------
首先
感謝各位鄉民網友的回覆
夫妻走到離婚身為一家之主的我難辭其咎
但這已成事實也已成過去,難已挽回
難過的是,必竟曾經有過一段情,
而我也是血肉之軀而非鐵石心腸,
看她身上孕著別人的子
說絲毫無動於哀也是自欺欺人
這種情感絕非"不願"的怨懟之情
「葉子的離去,是風的追求,還是樹的不挽留」
只是感嘆少不經事,不懂得留住一個好女人
我現在能做的就是好好把孩子照顧好
在經過版上諸位長輩、前輩的提點後
最後,我決定這件事情暫且放下
待女方生產完,無力照顧我子之時自會來談
而改變現況也非對我有利
再次感謝諸位鄉民的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