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刪文,毫無意義的闡述!心痛已過,重新面對未來!



人百百款

你所謂的「百思不解」其實是「不願接受事實」

你愛她比她愛你多
講難聽點就是「她的條件比你好」

balinulang wrote:
小弟認識比我小十歲的...(恕刪)


好人 + 工具人
balinulang wrote:
隔天中午就傳簡訊,對我沒感覺了!要分手,請我把她放了!因為她認識一位跑友!...(恕刪)

以下請路跑一哥出來表達意見...我開玩笑的....
==========我是正經的分隔線===========
其實長久以來對方不在外人面前承認你是他男友時,就該有顧慮去探究為什麼了??...
當然這是事後諸葛...雙方來往期間覺得有異狀就要釐清~~
放任問題存在而不解決...問題並不會因此而消失~~
禮尚往來...
balinulang wrote:
小弟認識比我小十歲的...(恕刪)

不好意思
我想你們並沒有交往過........

既然沒有交往過
又何來玩弄之說........

是「跑友」還是「炮友」,這樣的女生她要你放了她,就放了吧!
就當作學一次經驗,下次眼睛要睜亮些!祝好運!

balinulang wrote:
小弟認識比我小十歲的...(恕刪)

如果已經確定分手了...
不要去探究這個因素...自己會好過一點!

加油!

balinulang wrote:
小弟認識比我小十歲的...(恕刪)


你人真好 明天可以帶我去火星嗎
免責聲明:說的話都不算喔 啾咪~>_ ^
從你寫的內容看來似乎看不到女方如何愛你,而只有你愛她.
郎有情,妹無意;這樣是不會有結果的
趁早離開她,免生後患
光是不承認你是他男友這點就可以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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