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各位鄉民,
我又來發文了。

事到如今已經非常確定另一半有第三者,
前兩周我們兩家大吵了一架,
家母要他醒一醒,
做個顧家的男人,
對方的媽媽則是要他趕緊和我離婚,
且不要再給我家用與小孩的任何開銷,
我被男方嗆說,
要付學費可以啊!
小孩立刻轉到公立學校他就負責,
(有父母心情好就讓小孩念私校說要好好栽培,一吵架就立刻要幫孩子轉學的嗎?)
要學才藝嗎?
不好意思,沒有!
但就在吵完架的第三天,
這個爛人帶著酒店小姐,
也就是第三者,
開開心心去出國去了,
整整玩了六天,
出去也沒有告知我,
完全把我當空氣,
他口口聲聲說繳不出孩子學費,
卻可以包辦帶小姐出國玩的一切費用,
(連酒店小姐的台胞證都是他帶她去辦的)住的是對岸高檔的x悅飯店,
還去許多景點、買紀念品,
我真的受夠了!
世界上怎麼會有這般爛人!
我現在真的很無奈也很無助,
明明都是已知的事實......
對方的媽媽一直想逼走我,
目前逼我搬出去,
因為房子在她名下,
也整天幫她兒子想盡辦法要逼我離婚,
我不是不想離,
條件都沒談好離個屁!
我並不是指贍養費,
小孩他理應該負擔吧!
他現在呈現擺爛的狀態,
版上各位鄉民能給我點意見嗎,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了。
文章關鍵字
你是公的
還是母的?

被害?
加害?

xex777 wrote:
對不起各位鄉民,我又...(恕刪)

xex777 wrote:
對不起各位鄉民,我又...(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如果樓主講的是真的,我覺得妳很吃虧呢
(1)電視不是有部戲在演[娘家],打電話跟妳的家人說,看他們有什麼建議,我知道讓長輩擔心是不對,但
長痛不如短痛,不管任何事,最無怨無悔的就是樓主父母了
(2)去區公所問問免費派駐律師,有什麼建議...其它就看其它01大大們的了
妨礙家庭在刑法上正確的說法為"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除了通姦之外,誘拐有配偶之人離家或者誘拐未成年人離家等,

都屬於妨害家庭,依法都可提起告訴。
條件? 日後他耍皮條不照約定走你也沒法

直接要一筆現金比較快吧~ 是現金喔 就算是支票也要百分百能兌現才能答應

要告通姦防害家庭 是要有直接證據的 不然很難成立~
人是你選的
你也去找個男渡假阿

xex777 wrote:
對不起各位鄉民,我又...(恕刪)


不要輕易離婚,跟他耗到底

離婚後問題很多,特別是對於小孩子傷害很大

先試著改變自己看能否找回對他的吸引力

如果沒效,又不是很嚴重的話就忍忍吧~

很多酒店小姐撈不到錢就跑了,玩久他也會感到膩的
xex777 wrote:
對不起各位鄉民,我又...(恕刪)




我是男的

我的話會離婚帶著小孩走

自己規劃好後面的生活

要養一個小孩會很辛苦 但至少還能糊口過活



認清現實 做妳現在應該做的事 .

我想很多事情都是

專注甚麼就會吸引來甚麼 .

我想教育小孩 環境 和 身邊的人很重要 .

身教重於言教 .

日後妳的小孩 知道實情 也會體諒妳 .


我個人認為 小孩跟父親學習 價值觀會偏差更嚴重 .
直接談絛件金額後
上法院白紙黑字寫好
帶著小孩去過妳們自已的日子
財產我看妳是拿不到什麼東西了
孩子的膳養費自已拿捏下吧。

離婚當然對小孩子不好
不過讓小孩子看自已老爸有小三,然後家中每天吵吵鬧鬧
並不會比較好

然後等著回頭看好戲
沉船的
一律之後都會很慘
妳不要跟他一起沉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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