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各位鄉民,
我又來發文了。
事到如今已經非常確定另一半有第三者,
前兩周我們兩家大吵了一架,
家母要他醒一醒,
做個顧家的男人,
對方的媽媽則是要他趕緊和我離婚,
且不要再給我家用與小孩的任何開銷,
我被男方嗆說,
要付學費可以啊!
小孩立刻轉到公立學校他就負責,
(有父母心情好就讓小孩念私校說要好好栽培,一吵架就立刻要幫孩子轉學的嗎?)
要學才藝嗎?
不好意思,沒有!
但就在吵完架的第三天,
這個爛人帶著酒店小姐,
也就是第三者,
開開心心去出國去了,
整整玩了六天,
出去也沒有告知我,
完全把我當空氣,
他口口聲聲說繳不出孩子學費,
卻可以包辦帶小姐出國玩的一切費用,
(連酒店小姐的台胞證都是他帶她去辦的)住的是對岸高檔的x悅飯店,
還去許多景點、買紀念品,
我真的受夠了!
世界上怎麼會有這般爛人!
我現在真的很無奈也很無助,
明明都是已知的事實......
對方的媽媽一直想逼走我,
目前逼我搬出去,
因為房子在她名下,
也整天幫她兒子想盡辦法要逼我離婚,
我不是不想離,
條件都沒談好離個屁!
我並不是指贍養費,
小孩他理應該負擔吧!
他現在呈現擺爛的狀態,
版上各位鄉民能給我點意見嗎,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了。




























































































